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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这真是个很有意思的妇人。

    姚欢于是淡淡地一抿嘴:“姨母的心真好。”

    沈馥之做事奉行光明磊落,从不把擅藏小算盘当优点,话说清白,外甥女也确实应了,她便不再赘言,神态轻松地要去准备晚膳。

    腰花面算什么,她沈馥之的私房菜谱上,好东西多着呐。

    她踏出门前,目光落到墙角码放的姚欢的嫁妆箱上,对侍立一边的小婢女美团道:“趁欢姐儿现在醒着,天光也还亮堂着,你将箱子开了,悉数清点物件,教欢姐儿心中有个谱。”

    美团气力了得,将箱子搬到屋门处,在夕阳的顺光中打开箱子。

    主人说过,欢姐儿的继母待她刻薄,故而美团原以为,箱子里不过也就是些寻常衣被。

    哪料得箱盖一开,眼前的场景令她吓得一声尖叫。

    ===第七章

    神奇的装备和丰盛晚餐===

    美团的双脚就像被烧红的铁板烫到一般,急速地往门外跳去,一双杏核儿似的眼睛却死死盯住从箱子里爬出来的东西。

    “蛊虫,蛊虫!”她尖着嗓子喊。

    姚欢也被美团脸上骇人的表情惊到,伸着脖子往门口望去,奈何箱子盖朝门外敞着,从姚欢的方向看去是逆光,一时哪里瞧得分明。

    沈馥之听到美团的惊呼,匆匆赶来,见到地上的东西也是一愣,但似乎并不十分惶恐。

    “大惊小怪作甚,什么蛊虫!这是欢姐儿养的蟋蟀,哎不对,怎么恁大的个子,没翅膀,会爬不会跳,还有两只螯子。”

    沈馥之本是去做晚膳的,手中正巧执着一副长长的筷著,于是夹起地上那被美团称作“蛊虫”的东西,来到姚欢榻前。

    “你那恶妇后母,就这般容不得你,连你平日里弄的虫蚁,也一并当了嫁妆送出了姚宅。欢儿,这是什么新奇虫子,姨母几十岁的人,怎地从没见过?”沈馥之先讥讽后好奇地说道。

    而姚欢看清筷子上的“虫子”后,简直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

    小龙虾?!

    作为曾经资深的各种做法小龙虾爱好者,姚欢确定自己没有看错,筷子上张牙舞爪举着两个螯子的,不是虾姑,不是寄居蟹,当然更不是蟋蟀,而就是千年后一到初夏就风靡大江南北的美食小龙虾!

    只是,眼前的小龙虾,看上去似乎还算虾苗,青色的壳微微泛出一层不太均匀的黑红色,头部尖尖,触角高高昂起,怪不得姨母沈馥之冲眼看去,以为是蟋蟀。

    姚欢知道北宋年间由于发展出了成熟的商品经济,市井繁荣,杂耍表演的行当丰富,“弄虫蚁”便是其中一种。斗蟋蟀斗鸡,驯鸟儿,耍猴,都叫作“弄虫蚁”。渐渐地,在家中养蟋蟀的人也多起来,后来南宋的宰相贾似道,就写过一本研究养蟋蟀的促织经。

    听姨母的意思,接纳自己灵魂的这位姚姑娘,也爱养蟋蟀?

    可这是铁板钉钉的小龙虾啊!

    小龙虾不是原产美洲么?二十世纪初才被日本引进作为牛蛙的饲料,然后又带入中国大陆。

    短暂的瞬间,姚欢脑海里,蓦地出现真正的自己发病离世前的画面。病房里,萧医生端着一盆小龙虾,正准备往电饭锅里倒。他允许她吃小龙虾,但只许她吃自己家里清水煮的,不要吃外卖。她是个没有家属送饭送菜的病人,萧医生说完要求就后悔了,觉得伤害了她。萧医生不仅希望她活,也希望她不确定能不能活的时候、至少还能被满足这一点小小的要求。萧医生于是在当班查房的时候,让护士抱进来一个电饭锅,自己则买了满满一大兜活蹦乱跳的小龙虾。

    姚欢记得,眼前最后的场景,是萧医生回头对她笑了一下,但她突然之间喘不过气,张开嘴想喊,眼前一片模糊,就失去了知觉

    想到此处,姚欢简直要给老天爷跪了。天爷,你不会这么神奇吧,不但批准我穿越过来,还让那些小龙虾也搭了车。

    不管怎样,先认了再说,养龙虾又不是养蛊,能有甚么害处?

    “这是螯虾,邻家小儿捉来给我,比促织有趣,”姚欢硬着头皮编,看看姨母,又望向美团,“莫怕,你就当它是小螃蟹。”

    美团哆嗦着:“真的?可这满地爬,怎生养?”

    姚欢已挪下床榻,走到门口瞧分明了,好家伙,少说也有二三十只,幸好小龙虾爬得不快,并且不喜光,都往屋中墙角庇荫处聚集去。

    “先寻个缸来装着吧,回头再让欢姐儿自己弄。”沈馥之道。她似乎并没有太奇怪。在她的记忆里,姚欢的母亲少年时,就喜欢带着她这个妹妹在钱塘湖堤边兜虾捉鱼儿,提回宅子里养着。外甥女像她母亲,喜欢倒腾这些。至于这个新奇的螯虾,或许只是去年汴河发水后,不知从城外哪里冲进来的吧。

    夜幕降临,姚欢捧着撑得圆滚滚的肚子,靠在枕囊上,望着窗外幽蓝天幕上的一弯月牙儿。

    姨母做的晚膳,简直教她吃得要飞起来。

    一荤、一素、一汤、一主食。

    荤菜是猪肚烩鲈鱼。肚头浅粉,鱼片洁白,鹅黄的姜丝和碧绿的汉葱丝点缀其间,但看颜色已能引发极度舒适。待得入口,只觉肚片脆嫩,鲈鱼软嫩,走兽与水族的荤气本不同,结合在一起往往触发至鲜风味,“鱼羊成鲜”便是这个道理。

    素菜是白蘑菇炖菘菜。姚欢记住了“菘菜”的发音,再细瞧去,觉得应是后世的白菜。春深时节,白菜照理不如冬天霜打后的好吃,北宋的这菘菜,吃口却又甜又糯,还有一股奶油玉米的清香,姚欢想,纯天然绿色的古代有机蔬菜,到底不同凡响呐。

    再看那汤,乃一大碗莼菜猪脑豆腐汤。姨母认真道:“吃脑补脑,你撞成这般,若真变傻了,我冬至祭奠时,如何向你母亲交待。”

    而最教姚欢惊艳的,是那盘主食。

    刚端上来时,姚欢心说,咦,这不是老北京鸡肉卷?

    其实不然,盘中的面皮饼薄而不失韧性,如象牙色的丝帛。里头包的,则是肉丁、笋丁和拌了豆酱的糯米粒。姚欢见姨母举箸轻轻一拨,便捻起广式肠粉般的一条,不由暗赞姨母讲究,原来偌大一个卷已被切成小块,吃起来自然不会显得粗鲁狼狈。

    “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无肉使人瘦,无竹使人俗。”姨母笑吟吟道,“苏学士虽仕途坎坷,于这风雅训示上,可谓一言九鼎,随意说几句,人雅士们便奉为圭臬。不过到了姨母这里,肉、竹缺一不可,雅俗共赏,荤素搭配,才算十足滋味。”

    不待姚欢搭腔,姨母又看着那道猪肚烩鲈鱼,谦然道:“可惜没有羊肩肉和这鲜鱼同煮,猪肚终究肉味淡些。唉,每到这槐月月令,京城的羊肉价就贵上三两倍。不愁不愁,将要入夏,夜市定会越来越热闹,姨母的铺面收得晚些,每日多卖几十份炙猪场,岂不就能换回半斤羊肉来。”

    溶溶月色,沁染窗棂。已是戌亥时分,万籁俱寂,屋角陶缸里那些小龙虾细细簌簌的抓爬声响,更觉清晰。

    姚欢耳听此音,又想起姨母方才席间关于夜市的描述,心头有了一个计划。

    ===第八章

    小龙虾养起来===

    翌日清早,鸡鸣已过,晨烟四起。

    沈馥之端来清粥小菜,叮嘱姚欢吃了以后继续好生休养着,又写下拜帖、吩咐美团于晌午前送去曾府,言明择日登门商谈。

    沈馥之因想着事情闹得恁大,官媒娘子定是早已回姚宅通风报信过,姐夫留下的那恶毒继室,必也不敢立刻骂上门来。她于是放宽了心,踏出宅门,风风火火地往汴河边的饭铺做买卖去了。

    端午将至,城中几处水道皆有龙舟赛,这几日正是人们聚集水边操练的当口,儿郎们使了力气更容易饿,饭铺的生意岂有不好的,挣钱这回事,可耽误不得。

    屋中,美团服侍着姚欢在榻上漱口、用了早膳。又扶她来到妆台前,为她梳发。

    姚欢鼓起勇气去看铜镜里的人像。

    十分奇特的感觉。

    镜中那张尚未消肿、半边淤青的鹅蛋脸上,端秀的五官与从前的自己并不完全一样,但眼神,眼神却毫无陌生感,甚至目光中总是带着的忽而犹疑、忽而释然之意,都完美复刻过来了。

    姚欢想,果然,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心是故心,眼神便错不了。

    昨日,美团已将姚欢头发上的血迹污物都细心地洗净揩干,今日见头皮仍明显鼓着包,自是越发小心,如伺候豆腐般,用桃木篦子梳顺秀发,轻轻挽起来,也不敢插上硬邦邦的簪子,只用一块青色的帕子松松包个髻。

    美团又拿来一套新熨好的女子常服。浅湖绿色的直裾,杏黄绉纱的筒袖褙子,褙子用赭石色布料纫了一圈窄窄的边缘,又用杏黄同色的丝线绣了些缠枝纹样。

    姚欢穿戴停当,后退几步,再往镜中瞧去,但见一个苗条清丽的身影,宋时的女装裁剪,果然是显瘦爆款。

    离去曾府送帖子的时辰还有几刻,美团洒扫庭除后,又来姚欢屋里拾掇,见了那装小龙虾的陶瓮,也不再害怕,凑上去稀罕地瞧着。

    姚欢笑道:“这螯虾若做得地道,风味赛螃蟹。”

    美团到底是厨神家的婢子,一听好吃的就来劲,两眼放光道:“欢姐儿教教俺,怎生料理?”

    姚欢酣睡一夜,再张嘴时,觉得表达似乎有母语般自来流畅的感觉了,遂侃侃道:“缸里头这些,壳子还嫩,须找个池子,养熟了才能吃。”

    美团拍手道:“幸而院中鱼池里的鱼儿死了,俺将这些螯虾搬过去。”

    忽地一噎,嗫嚅补救:“俺说错话了,鱼儿死了可不该高兴,二娘憋闷了老半天呐,毕竟是二姑爷送的。”

    “二姑爷?”姚欢来了兴致。“二娘”显然是家仆对姨母的称呼,那么二姑爷岂不就是姨父?这两口子不是离婚了么,听美团的意思,难道并未恩断义绝,而是藕断丝连?

    哈,有点儿意思。

    姚欢豁出去试探了一句:“姨父对姨母,是真心嘛。”

    议论家长里短、评判别个夫妻的感情,古往今来都是各个年龄层女子热爱的话题,美团这小婢子亦不例外。

    她本就当姚欢是嫡亲的小主人,此时更没了忌讳,半是不忿、半是可惜道:“二姑爷怎地不是真心?若不是真心,当初姨母让他纳妾,他会死活不肯?若不是真心,他会在和离后,逢年过节地仍来探望,就算常被拒之门外,也没见消停过?”

    哇,好大的瓜!

    姚欢还想再试探出些八卦,却怕美团看出自己的破绽而起疑,只得又回到养小龙虾的正题上。

    姚欢缓步出门,来到天井里小花圃前,探头观察了一下中间那不大的鱼池。养殖条件不错,池沿不矮,鹅卵石的底,水不是污水,看得出虽无活物,这潭水也常被人清理。但透过水面,可以看到卵石上一层薄薄的绿藻。

    “倒进去吧,再去寻些杂石断瓦,搭在池子一角。螯虾像蟛蜞,喜欢钻洞,有了遮蔽之处,它们就不容易爬出池子。”姚欢吩咐美团。

    美团照做,一顿忙碌,再瞅瞅时辰,便拿了沈馥之的帖子出门送去曾府。

    小小的沈宅只剩了姚欢一人,她顿觉又新鲜又自由,揉着脑壳,慢吞吞地四处转,研究起这方自己将要寄身的天地来。

    昨日沈馥之提到梦溪笔谈,姚欢听了心痒,此刻本想去寻寻那被中外史学家都称为“中国科学史上的里程碑”式的著作。须知后世能看到的最早的版本的梦溪笔谈,也是元刻本了,而她目下竟能亲自接触到本祖宋刻本!

    然而,姚欢在东厢房的书架上并没见到应有数册的梦溪笔谈,倒有几本礼部韵略、春秋统解等刻印书籍。

    姚欢只是个野生历史爱好者,对宋代的科举制谈不上学术研究,但那几个繁体字不难认,她也具备基本的知识储备,明白那是些科举考试的必读书目。

    她盯着书籍里娟秀灵动如毛笔写出来的印刷字,除了感受到活字印刷术带来的科学与艺术美感外,更多地是进行了有趣地吃瓜猜想。

    姨母一个独居妇人,为何放着这些男子科举取士的参考书?莫非是那个传说中的“姨父”用过?

    姚欢的嘴角微抿起来。

    穿越之前,姚欢已是年届而立的人。

    尝过相思百味苦,方能识得情邋遢。

    但往往面对别人的情爱故事时,姚欢善良宽厚的本性,又令她总是真诚地试图幻想出一个苦尽甘来的结局。

    在书房的东屋里没有寻到梦溪笔谈,姚欢便暂时作罢。正厅后,姨母卧室的门是虚掩着的,但姚欢不会为了满足好奇,就丢了分寸。

    越是亲人,越是要注意彼此生活的界限,姚欢相信,即使在古代,这也是亲人相处的基本礼仪。待姨母回家后,再向她讨问此书来看好了。

    姚欢又回到院中。今日阳光不烈,清风徐徐。地处中原的开封城,虽已到农历五月,算来该是后世的阳历六月了,但并没有江南梅雨降至的潮湿闷气。姨母的宅子小,窝在本坊高低参差的邻舍中间,反倒有闹中取静之感。东边的邻居家,似乎院子稍许宽敞些,种了棵高大的槐树,树荫投到了沈家小天井里,细碎的枝叶轮廓映在细条青砖地面上。

    又一阵和煦的东南风吹来,姚欢闻到一阵馨香。她四顾寻找,终于发现东厢往屋后灶间去的窄长土墙上,原来如小瀑布般倾泻下藤藤蔓蔓的蔷薇花,粉白水红,深浅不一,仿如温柔的梦。

    姚欢想起前世的情殇与病痛,不由感怀于这陌生小天地慰人心府的宁静平和。

    她正闭着眼睛默默享受着满架蔷薇一院香,却听到“笃笃笃”,有人扣院门。

    ===第九章

    离婚不离心的中年文学男===

    姚欢只踌躇了片刻,便决定去开门。姨母和美团都不在,她这个姚家大小姐又是冒牌的,但闭门不应,也不是办法。不管是不是姨母口中那个将自己卖了的恶毒继母,还是别个甚么不速之客,总要去面对。

    板门吱呀一声开启。

    但见门外站着个四十上下的男子,头戴乌纱网冠,身着圆领襕衫,天青色料子,靛蓝色领口和腰带,长方面庞、细长眼廓、几缕山羊胡子,从五官到穿戴,就像个教科书式的宋代士。

    “欢姐儿,你,你好些了,竟能起来开门?”男子的目光盯着姚欢半边带伤的面庞道。

    姚欢手扶门框,听他直接喊自己“欢姐儿”,打量自己也大大方方的,俨然长辈看晚辈,不由心中一动。这人,不会是

    果然,男子带着讨好的殷殷之色道:“馥之可在?姨父带了些羔羊肉来。你姨母是南人习惯,入夏反而要喝羊汤。昨日傍晚,我就听说了你的事正好,羊肉补外皮,羊汤补筋骨。”

    哈哈,来人真是姨父!

    姚欢憋着倏而升起的八卦热情,欠身,行了个胡乱猜的古人之礼,垂着眼皮道:“姨母,去饭铺了,美团也不在。”

    男子一怔,似怨似叹道:“她这是何苦,一日都不得闲,我原以为,今日她会在家看顾着你”

    姚欢听锣听音,辨出男子的失望之情,正想着如何搭话,又寻思着要不要请他进屋等着,男子却说了句“欢姐儿你稍等”,转身往隔壁邻家走。

    片刻功夫,姨父又出现,身边跟着一位面相和气敦厚的老婆婆,羊肉竟已在那老婆婆手中。

    “劳烦王婆婆将羊肉拿去馥之的灶间略略拾掇,我这外甥女养着伤,手脚都不便宜。”姨父彬彬有礼道。

    姚欢了然。这是古代,女大尚且避父,一个十七八岁的外甥女独自在家,离了婚的姨父怎好大大咧咧地进门呆着。

    远亲不如近邻,那王婆婆显然不是第一次给姨父当差,她脑门上仿佛亮闪闪印着“我们社区老阿姨最热心”几个字,提溜着还渗着鲜血的羊肉,乐呵呵地,熟门熟路地进了沈宅,顾自往厅堂后的灶间去。

    姨父顿了顿,又从怀里掏出一张纸笺道:“欢姐儿,这是我想了半月,为你姨母填的词,你帮我交与她。”

    姚欢正要去接,姨父已展开词笺,顾自压着嗓子念起来。

    “小院朱扉开一扇。内样新妆,镜里分明见。眉晕半深唇注浅。朵云冠子偏宜面。被掩芙蓉熏麝煎。帘影沉沉,只有双飞燕。心事向人犹勔靦。强来窗下寻针线。”

    在姚欢这个看什么都新鲜有趣的穿越者听来,宋人吟词的抑扬节奏感格外悦耳。加之姨父的嗓音不俗,模样气质在中年男子里,又算得第一梯队。因而他临门朗读自己作品的场面,颇具求婚般的仪式感。

    姨父念完一遍,意犹未尽,指着纸笺向姚欢道:“欢姐儿你看,小院朱扉开一扇,是不是好像丹青妙手,画出了这宅子的模样。再看这句,帘影沉沉,只有双飞燕,唔,姨父记得,院里廊下有个燕子窝,不知今岁那双燕儿,又抱了几只乳燕呢。对了,姨父觉得末句最佳,强来窗下寻针线,哎,怅然,怅然呐”

    姨父的眉宇之间,两分得意,五分落寞,更有七八分的相思苦意。

    王婆婆此时已麻麻利利地走出来,听得姨父对作品的自评,微叹口气,向姚欢道:“欢娘,你如今住过来,正好劝劝你姨母,何苦这般磋磨你姨父。他为你姨母写的词,俺这平日里只懂捏摩呵乐北宋的泥人玩偶的糟老婆子,都会背了。甚么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甚么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

    王婆婆一口气说了一串,姚欢听了却大为诧异,脱口而出道:“这不是欧阳修和秦观写的么?”

    话一出口,她就后悔了。

    自己其实对宋词无甚爱好,而且眼下就是个看客,对吃狗粮没有任何抗拒,怎会那么情商不在线地去打姨父的脸。

    纯粹因为,王婆婆背的句子,实在太有名,后世的初中生都认识的好吗?姨父你写情书,就不能抄些冷门词人的句子嘛。

    不想姨父浑无尴尬,坦然道:“咳,你姨母那般好人物,姨父写的词怎堪一读,自是要欧阳永叔公、秦学士那般大家才配得上。”

    “那这首小院朱扉开一扇”

    “也是别个写的,还是新词,姨父觉得好,便拿来了。”

    还有这种操作?姚欢无语,又觉得十分好笑。姨父所言,具有一种情痴流露般无法反驳的坦率。

    我抄袭怎么了,我为爱抄袭,天经地义!

    一旁的王婆婆更是一副不在乎的神态:“哎,甭管哪位大官人写的,你姨父的情意没有假。欢娘,你为了你那殉身的郎君,宁可一头撞死在汴河畔,自应最懂这男女之情,何其不易。你姨母拿你当亲闺女,你也该为姨父姨母从中说合说合,可是这个理儿?”

    姚欢因肿着脑袋,虽不能捣头如蒜,也知趣地连“嗯”数声,一脸郑重地接过姨父递来的词笺。

    “国子监里事多,姨父走了哈,欢姐儿你好生养着,别忘了吃羊肉。王婆婆,今日辛苦您老。”

    姚欢礼貌而不失尴尬地笑笑,王婆婆则一叠声道:“蔡官人哪里话,蔡官人慢走,常来,常来。”

    哦,原来姨父姓蔡,在国子监做公务员?姚欢默默记下这些信息。

    姨父走远后,姚欢正要和王婆婆唱个礼便回院中,那王婆婆却忽地两眼放光,朝向一侧墙根呼道:“咪咪,咪咪咪”

    随着她的呼唤,好家伙,哗啦啦窜过来四五个猫,尾巴高高竖起,喵叫声此起彼伏,其中有特别会发嗲的,还眯缝着眼睛,侧过脖子,偏着毛茸茸的脑袋不停去蹭王婆婆的裙摆。

    “哎哟哟,婆婆的心肝肉儿们呐,莫急莫急,婆婆这就给你们拿好吃的去。”

    ===第十章

    先拿鸡爪练练手(上)===

    姚欢靠在沈宅和王婆婆宅子之间的夯土墙边,觉得自己又看到了一番奇景。

    王婆婆躬着腰,一脸宠溺地给猫儿们喂吃的。

    在北宋见到猫奴不稀奇,稀奇的是,这位猫奴去取来喂猫的,竟然是白花花一兜子鸡爪!

    有赖于老天分配给穿越者一个厨神姨母,姚欢昨天饱餐了两顿纯血kfc开封菜,今日早饭亦吃得不少。

    但此刻一见鸡爪,虽然是生的,她也是口腔里一酸,舌尖又开始分泌丰盈的唾液来。

    在她姚欢的美食名单上,若鸡爪排第二,小龙虾不敢称第一。

    红烧鸡爪,豆豉鸡爪,虎皮鸡爪,糟卤鸡爪,麻辣鸡爪,可乐鸡爪统统是她的舌尖良伴,而她最拿手的,是一道酸辣柠檬鸡爪。

    鸡爪两斤洗净,大号不锈钢锅子加满水,投入八角、桂皮、老姜片、茴香,沸腾后倒入鸡爪,淋黄酒三大勺,煮至鸡爪皮开骨凸,用漏勺捞起,迅速浸入装了冰块的脸盆中。如此冰火之间,不仅鸡爪q弹有嚼劲,而且鸡爪的大骨与趾骨很容易分离出来,是为拆骨凤爪。

    然后,另置玻璃大碗,码放好拆骨鸡爪,倒入纯净水、生抽、浙醋、新鲜红辣椒碎末、紫皮洋葱碎末、大蒜蓉、香菜末、白砂糖,最后铺上鲜切柠檬片,蒙上保鲜膜,在冰箱冷藏室放一个晚上,次日中午取出食用,就着冰啤酒,堪称夏日治愈系神菜!

    可是在北宋,这么好的食材,竟是喂猫的么?

    明明就连猪下水,都在平民阶层里很有市场的啊。

    姚欢压了压口水,一边也“咪呜咪呜”地逗着猫儿们,一边拿了闲聊的语气,与王婆婆道:“婆婆这鸡脚何处买来?”

    王婆婆乃巷子里出了名的高龄猫奴一枚,现下全心扑在猫主子身上,话痨习性便收去了几分,只“咳”了声,向姚欢道:“鸡皮尚有些油水,鸡脚管不得半分饱,吃了又会劳碌命,谁要吃来?何须拿铜板买,谁家杀了小公鸡,去讨便是。或者起得早些,去市里菜铺讨,不过讨不得几副。”

    姚欢反应过来,是了,北宋这个时代,城市周边有大面积养猪养鹌鹑食用的,但集中供肉用的养鸡场,还没有吧。养斗鸡赌博的,估计倒不少。家中养鸡,则主要为了吃蛋,或者拿鸡蛋换钱。加之听王婆婆的意思,人们认为吃鸡脚会命衰,这鸡爪子自然只能喂流浪猫了。

    不过,事在人为,姚欢脑子里渐渐成型的一些念头,还是让她颇想一试。

    这日,姨母沈馥之在临近傍晚时回到家,见外甥女顶着肿脑壳,神采奕奕地坐在院中看虾看花,更放心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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