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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如虎爷这样的人物,要找把好剑还不容易?

    赶在虎家拳众人离开申城前,虎爷令麾下大弟子邓琦去拜会了一次盛和武馆,送上一柄二尺短剑。

    邓琦笑道:“此剑名为吉光片羽,是两广那边一位女剑师生前所用,采用的是洋人那边都称先进的铸造工艺,轻而剑身坚韧,适合孩子护身佩戴,这便令我送来予小秦大夫。”

    卫盛炎拿起此剑,轻轻一拔,剑身反光,映出他的双眼,卫盛炎沉声:“好剑,小追和他师父出门去了,邓师侄稍等片刻,我令弟子叫他们回来,带礼物去谢虎兄。”

    邓琦挥手:“不用,我师父说了,不要和他客气,何况虎家拳已要回乡,你们便是要来,我们也不在那院子里了。”

    秦追就这么白捡一把好剑,那剑一看就贵,剑柄还拿蚕丝缠了几道,用来吸汗,剑穗上面还吊一颗黑曜珠。

    他啧啧称赞:“我能在这把剑上闻到金钱的味道,这么一把工艺品,拿去打架怕不是飘飘若仙。”

    可他还是觉得药箱底的壳子炮最好使。

    感叹完了,这事在秦追这儿就过去了。

    因为七月是鬼月的缘故,秦追近日一直暗暗期待着再次和秦欢见上一见,这阵子睡前都要洗脸,然后对家里的杏树祈祷一番。

    可惜,月中过去了,虎爷都走了,秦欢还是没来他的梦里,秦追也无奈,只能告诉自己,人是不能控制自己的梦的,再说了,梦里的一切都只是幻想,未必是真的。

    没错,梦不是真的,和现实还是反的呢,所以上回做梦时秦欢说的那什么爸爸心脏不好要搭支架的事情,肯定也是他胡说八道。

    秦追安慰完自己,拔了吉光片羽,模仿侯盛元循声挥剑,嗖嗖嗖,只掉下来一只蚊子。

    想起侯盛元一通舞剑,不伤一件家具不说,还能干掉十几只蚊子,秦追就深深意识到他和这个师父也有不小的差距。

    他叹口气,不再做有朝一日成为人型高达的梦,去找出药囊来,挂在床头,躺下睡觉了。

    唉,秦欢啊秦欢,想你的时候你不在,要你何用。

    算了算了,能在鬼节梦到的八成也是死人,这么一想,秦欢不来他的梦里也是好事。

    秦追睡着,迷迷糊糊间,鼻间嗅到成熟男性的气息,而且有点熟悉,他心想,秦欢终于来找我报到了?心中不由得一喜,眼还没睁,先揪着人亲了一口。

    “你在做什么!”

    这个人说的居然是俄语。

    秦追吓得睁开眼睛,然后看到一个仿佛加了十层美颜又加了战损涂层的谢尔盖舅舅。

    秦追:诶?

    那银发碧眼的青年实在是俊美如天神一般,哪怕秦追一直知道毛子在颜值巅峰期非常有杀伤力,但眼前这个青年还是给了他的审美观一次狠狠的撞击。

    尤其是这人身穿战士的衣物,躺在战壕中,已遍体鳞伤,胸前绑着绷带,血迹已从其中洇出,对孩子说话时却依然用着笨拙而温柔的语调。

    在漫天的炮火中,格里戈里的目光迷茫而坚定,他的周围堆满了尸体,胸口中弹,又弹尽粮绝,生命力正在流逝,而他满心安定和不甘。

    他坚信他的战友们会获得胜利,却又遗憾于自己不能见到胜利的日子。

    格里戈里呢喃着:“我怎么会在战场上看到一个孩子?”

    他摘掉冬季作战时保暖用的手套,轻轻抚摸孩子那雪白细嫩的面颊:“你是来接我的精灵吗?天呐,你是热的,你是活的。”

    格里戈里目露惊慌,在他身后,有敌人的马蹄声袭来,秦追茫然地看着周围,搞不太清楚自己落到了什么地方。

    可那神似格里沙的青年却倾身过来,将他抱住,血液浸透了格里戈里的衣物,落在了秦追的脸上。

    格里戈里已经快死了,他用最后的力气对秦追说:“孩子,你藏在我身下,等敌人走了,你再出来,我左边的班长怀里还有饼干,你拿着饼干,去找”

    他想告诉这孩子如何脱离这片危险的境地,如何去找他的战友们,那些善良而勇敢的人一定会照顾好这个孩子,帮他找到家人。

    可是格里戈里没能将话说完,便失去了最后力气,只能抱着那柔软的小身体匍匐在战壕里,呼吸渐渐微弱下去。

    格里戈里想,也许这个孩子只是他的幻觉吧,因为精灵看起来实在不属于此刻战火纷飞的西伯利亚,这孩子看起来像南边的中国人,头发那么长,还穿着名贵而单薄的丝绸。

    也许,这只是上天不忍心他孤独地死去,才给予他一场幻觉,让他与这柔软的幻梦相拥着,在温暖中死去。

    格里戈里.雅克夫耶维奇.维什尼佐夫已濒临死亡。

    他听到那孩子伸出细细的手指描摹他的五官,亲昵而担忧地唤他。

    “格里沙,是你吗?”

    格里戈里的指尖似乎触碰到热泪,他抱住孩子,用气音呢喃。

    “别为我悲伤,精灵,我的灵魂将会回到高加索,与我的亲人一同长眠。”

    秦追是哭醒的,他记不清自己做了什么梦,只记得自己在梦里急得要死,简直就是急急国王,随后就被自己的梦整不会了。

    思来想去,他觉得这肯定都是秦欢的错,如果不是那小子始终不老老实实来自己的梦里,解释清楚爸爸心脏搭支架的事,他肯定不会日思夜想,然后做一个如此心累但记不清的梦。

    秦追真的很累,打不起精神来,连头发都不想梳,只想在床上抱狗发呆。

    格里沙不知何时已经起床,他手忙脚乱地往嘴里塞昨日晚餐剩的野莓蜂蜜馅饼,见秦追浑身散发着懒洋洋的呆劲儿,手指动了动。

    过了许久,熊崽终于耐不住自己对触摸丝绸的渴望,忍不住问:“寅寅奇卡,你不梳头发吗?”

    秦追:“懒得梳,等师父起来了让他帮我梳。”

    小熊试探性地问:“那我帮你好不好?”

    秦追:“嗯?你会啊?”

    格里沙挺起胸膛:“我帮小马和波波梳过辫子的。”

    秦追果断回道:“那你来吧,梳子你知道放哪吧?”

    反正他发质好,梳着也顺,梳头难度很低,有小伙伴代劳当然好啦。

    格里沙高兴地跳起来,他去翻出檀木梳,坐在镜前,对着寅寅奇卡乌黑柔亮的发丝伸出颤巍巍的熊爪。

    作者有话要说:

    格里沙的全名是格里戈里.雅克夫耶维奇.维什尼佐夫(其实作者也记不住全名,要专门去翻人物小传)。

    总之,没遇到寅寅奇卡的话,格里沙大概会英年早逝,露娜躲不过内格罗河那一劫,罗恩、玻尔兹曼、闵可夫斯基也会凉,德姬的耳疾无法治疗,知惠的下场也不会好,菲尼克斯会在火车上失去妈妈。

    所以,寅寅的存在的确很重要,明明原本想写的是寅寅从民国走一趟,重回21世纪,天天嘴炮冤种哥哥秦欢,和成熟期的通感小伙伴们重逢,然后在五拖一的日子里愉快摆烂享福,结果大纲写一半,发现要是把寅寅在民国早期一拖五养娃的阶段略掉,现代卷根本开不起来,so,还是先写民国吧。

    第62章

    弟妹(二更合一)

    按照和侯盛元定下师徒名分时签的契书,秦追不光要继承侯盛元的武功,还要继承他的戏曲技艺。

    秉持着艺多不压身的道理,秦追从善如流地和侯盛元练了基本功,背了戏词,时不时还去捧捧柳如珑、金子来的场。

    这师兄弟俩如今搭班年禄班,正以申城戏院为中心,在周边城市巡演,庙会堂会都唱,很是赚得不少。

    这两人会的戏多,技艺精湛,尤其是柳如珑,他虽是一身粉戏气场,却因不耐权贵富商的纠缠,今年竟是开始点亮丑旦的路子,虽然班中自有一流丑旦,他只能偶尔顶一顶,其戏路也是越来越广。

    秦追第一次看到的时候都惊呆了。

    柳如珑是真不珍惜自己天生风流的桃花面,一心只往实力派的路子钻啊,难怪人家能在京城一唱就红,如今南下也继续靠开口饭填饱肚子。

    看他扮丑扮得那么开心,秦追欣慰之余也有些不解:“柳叔叔,如今不都说法不传外人么,各家敝帚自珍,甚至有人说,宁予三亩地,不教一出戏,你怎么学到的这些?”

    柳如珑面露赧然:“就、就那么学的呗。”

    偷学二字实在不体面,可柳如珑也是靠本事爬房梁学来的戏,上了台座儿也肯叫好,也没骗没抢的。

    侯盛元敲了敲秦追的小脑袋瓜:“别问了,把《出塞》的词儿给我来一遍。”

    秦追哦了一声,转身,嘴里嘟嘟囔囔:“还以为你要教我走刀马旦的路子,结果传给我的都是文戏。”

    听小孩这么吐槽,侯盛元、金子来、柳如珑三人都忍不住想,当然要教你文戏了,师父传艺都是按徒弟的个人条件来的,你这柔柔弱弱小白瓷人儿一样的长相,那英武的刀马旦角色给了你,你能撑得起来么?

    这就好比柳如珑硬要去演刀马旦,座儿该吹哨子还是吹哨子一样,每个人都只能走适合自己的路。

    这《昭君出塞》的戏,实际上也是侯盛元当年从师母那学的第一出戏,说来也是机缘巧合,天下第一剑客徐露白,娶的并非是武林同道的妻子,也非故土村中同乡,而是咸丰一朝红遍冀北的一名戏子的女儿,其中故事也是跌宕起伏,缠绵悱恻。

    只是谁叫侯盛元生得英气,最后也只能凭武戏而红,秦追容貌过人,既有青衣之端雅,和长辈撒娇时也有花旦之娇俏,一看就适合演绎妃子、仙女、闺中小姐之类的角色,自是要多传文戏,才不辜负了他的相貌。

    而《出塞》一出戏又有特殊之处,即女主王昭君,在入汉宫后,曾有在冷宫拨弹琵琶,吸引帝王瞩目,再上前陈请嫁往匈奴,这弹琵琶的戏,显然是别人无法代劳的。

    所以秦追近日还在学琵琶弹唱。

    侯盛元拍着手,哼着胡琴的调子为秦追伴奏,柳如珑也上前,演昭君才出场时与她配戏的丫鬟,带着秦追一起唱。

    这孩子词儿是记得熟的,只是到底心里还把自己当男儿,还不如柳如珑临时客串的丫鬟娇媚。

    秦追一和柳如珑搭上,就知道自己逊色于对方,便学着柳如珑的动作,使自己看起来更像女孩子。

    那一双眼眸灵动,转来转去,天然带着孩子的稚气,含着认真与好胜。

    待到昭君入宫,孩子坐在石凳上,抱着琵琶,生涩拨弦,算来学了不过半月,已能弹得大差不差,他声音幼嫩,却并不尖细,反而珠圆玉润。

    “恰好似秋风萧瑟易水寒,鸣歌一曲明心愿”

    金子来在一旁听着,手指扣着石桌,心中感叹,这声音着实好,往后小追的做工如何不好说,这唱工肯定差不了,真真是老天爷赏饭吃,天生的一副好嗓子,分明青涩,却已很是动听了。

    最重要的是,演昭君便不能只演闺中美丽少女,还要演她家中生变故时的无助,在冷宫中以琵琶咏歌时的苍凉,决意和亲匈奴时的决然,种种情愫要隐在唱腔中,却决不能浮到调上。

    说到底,世人皆喜乐不喜悲,哪怕是《昭君出塞》,在京剧的舞台上也要有个她嫁给英雄般的单于,而索贿陷害昭君一家的画师最终被严惩的结局,可昭君若是不悲不决然,这个角色的层次就没有了。

    秦追短短人生已经历许多悲苦动荡,便是面上不显,骨子里那份早熟让他演绎这种丰富的角色时极有味道,他的苍凉是藏在骨子里的。

    金子来知道侯盛元让秦追先练昭君,必然是他也明白,这孩子适合昭君,有朝一日,这个角色会与他互相成就。

    磕磕绊绊唱完《出塞》里昭君的戏,侯盛元给秦追喝罗汉果茶,又将秦追的错漏之处一一点出,耐心纠正。

    只看他教导时做的示范,秦追就知道他从没停过练功,从唱到做,侯盛元都堪称完美,仅有秦追记忆中的月红招勉强可与他比。

    在梨园有个词,叫“打戏”,意思是角儿的戏都是打出来的,侯盛元却从不打秦追,练武学戏都不打,秦追实在勤奋,交给他的功课总能一分不差的完成,他不偷懒,侯盛元就觉得没什么需要教训他的地方。

    侯盛元也从没嫉妒过秦追的天赋,不想剥秦追身上的钱,他自己已有丰裕家资,这辈子都不愁钱花,内心平和,只想将一身技艺好好传下去。

    他也看出来了,秦追对戏曲并无特殊爱好,这孩子会欣赏京戏,会叫好,对京戏却没有对医术那样的热忱,可这也怪不得孩子,在家中发生变故前,秦追大概一辈子都不会想到自己有一天会从座儿走到戏台子上。

    所以侯盛元也早早告诉秦追,不强迫他将来登台,只要他别忘了师父给的本事就行。

    说到底,侯盛元也只是借秦追,平自己因结石病险些丧命时的遗憾师父传的青龙剑,师母传的那么美的京戏,从此就没了,在他身上断了,真是愧对长辈。

    侯盛元握住秦追的小手:“琵琶还得多练,想要精熟乐器,领悟其中真意,除却苦练别无他法,每日加练半个时辰,再有胡琴,你也学一学。”

    秦追笑道:“做您的弟子,我真是不愁没饭碗了。”

    侯盛元在他鼻尖一点:“给你这么多功课也不叫累,师父疼你,待会给你炖芙蓉蛋羹吃。”

    秦追笑嘻嘻的,等练完琵琶,他就坐在屋檐下为手指上药,练剑要用手,练琴也要手,练字还要手,有时他也会觉得手指手腕泛酸,为了不小小年纪就和腱鞘炎纠缠不休,他很注重养护。

    只是正如侯盛元所说,他的功课繁重,其实是很苦很累的,一整个上午,秦追衣物湿透,上药上到一半,上身俯低,轻轻一叹。

    有时秦追也会想,如果他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父母身边,在七岁这个年纪,就能什么也不想,每日需要烦恼的便只有老师拖不拖堂,晚上回家能不能看一小时的动画片这样的小事。

    可现在身处乱世,他总觉得背后有什么在追赶自己,他的心告诉他,如果他不能拼命地学本事,为往后积攒生存资本,便会在某日倒在战乱中。

    侯盛元很好,柳如珑、金子来、卫盛炎、曲思江他们都很好,秦追遇到了这么多好人,内心依然升不起安全感,这是世道所致。

    有人用英语说:“我帮你上药吧。”

    秦追抬起头,惊讶道:“你那边不是晚上零点了吗?怎么还不睡?”

    菲尼克斯身穿丝质睡袍,坐在落地窗旁的软垫上,腰上搭着薄毯,身上落着月光,浅金短发,浩蓝双眼,让他看起来像城堡里的王子。

    听到秦追的问话,小王子露出一丝委屈,有些娇气地抱怨:“太热了,在床上翻来覆去到背上皮肤都发烫了,还是忍不住坐起来。”

    秦追伸出手,问道:“你会包扎吗?”

    菲尼克斯接过秦追的身体控制权,回道:“看了那么多遍,早就会了。”

    话是这么说,第一次实操总有不尽如人意之处,秦追以为菲尼克斯会失误,答应让小孩帮忙,也只是看他睡前无聊,陪着消消闲,没想到菲尼克斯为他按揉手指的动作认真而细致,力道刚刚好,搓药油、绑绷带也做得利落。

    “和克莱尔阿姨学过包扎了?”

    “嗯,只有这样,她才有空多陪我一会儿,平时她连奥格登都没空照顾,总是和温蒂.蒙斯特医生一起研究手术。”

    说这话时,菲尼克斯的眼中没有丝毫落寞,只是平静地陈述事实,他并不是那种很黏妈妈的高需求宝宝,随着年龄增长,他更喜欢去参加户外运动,或者独自待在图书馆中。

    不过在秦追的记忆里,今年三岁的奥格登是个很黏父母的孩子。

    他感叹:“从叔叔阿姨到你都不怎么陪奥格玩。”

    菲尼克斯鼓鼓脸,有些不满:“寅寅,长了弦的是我,为什么你要连我的弟弟一起关心呢?”

    秦追道:“因为爱屋及乌,小子。”

    你以为辛苦忙碌的寅寅对你天天尖叫的弟弟很感兴趣吗?寅寅的能量也是有限的,搞完学习任务也只剩下玩狗的力气啦!

    菲尼克斯高兴了,他哼笑一声:“奥格很吵,他还总跟我抢和妈妈相处的时间,但他从没有想过,妈妈和我交流是因为我理解她,而他的吵闹只会让家里不断要求妈妈辞掉工作,回家专心带孩子。”

    秦追:废话,你弟才三岁,他不像你那么早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呀。

    他诚心建议道:“你家需要一个黑妈妈,罗尼的父母也很忙碌,但有黑妈妈在,他家的氛围和谐极了。”

    家务和带孩子的工作会为一个家庭带来矛盾,黑妈妈为罗恩家背负了所有,只需要年薪一千五百瑞士法郎(爱因斯坦在专利局做小职员时年薪3900瑞士法郎),并安排黑妈妈的女儿进中学念书。

    菲尼克斯遗憾道:“我们家只有我妈妈和我不讨厌黑人,连奥格都讨厌,而且我不讨厌黑人是受了黑妈妈的影响,我妈妈是唯一一个真正不歧视任何人的好人。”

    秦追:其实这点他也看出来了,菲尼克斯和詹姆斯先生一样,都不是柔善亲切的性格,有时甚至有些冷静到冷酷了,和他们一比,克莱尔阿姨简直是个小太阳,至于奥格登,他和这个家里的谁都不像,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小孩子,有时会显得有点格格不入。

    其实菲尼克斯家也有照顾小孩的佣人,比如照顾菲尼克斯的珍妮。

    但是,一,珍妮治不住混世小魔王奥格登的脾气;二,好保姆不在市面上流通;三,若非见过黑妈妈,菲尼克斯都没想过世界上还有这么好的保姆,梅森罗德家至今还觉得给奥格登请的保姆已是顶级水平了。

    “好了。”菲尼克斯帮秦追处理完手伤,卧室外出现吵闹的声音,孩子尖利的哭声从门缝渗透进来。

    有时雅思敏哄不住奥格登,就会放任小家伙跑到哥哥门口,等菲尼克斯去救场。

    菲尼克斯抱膝坐在床上,一动不动。

    秦追看着他:“你不管管?”

    菲尼克斯和他对视。

    秦追轻声说道:“菲尔,他只是渴望亲人的陪伴,詹姆斯叔叔去外地谈生意了,而克莱尔阿姨今晚住在医院,奥格现在只有你。”

    菲尼克斯低下头,让渡了自己的身体控制权,自己专注于秦追的视野,看着杏树发呆。

    秦追:行叭。

    他在露娜爬山学游泳的时候当过她的代打,给菲尼克斯在哄弟弟这件事上做个代打也不是第一次了,看在菲尔才帮他的手换过药的份上,秦追撩开织金床帐,滑下四柱床,踩着拖鞋打开卧室房门。

    和菲尼克斯相似的金发男孩正坐在走廊上仰头大哭。

    秦追叫了一声:“奥格。”

    男孩就像被按了开关,哭声戛然而止,他转头,蓝汪汪的眼中满是委屈,脸上带着泪痕。

    秦追朝他招招手:“来,我哄你睡觉,雅思敏,请端两杯牛奶过来。”

    奥格登爬起来,噔噔噔,一路跑到秦追面前,扑入哥哥怀里。

    雅思敏松了口气:“好的,菲尼克斯少爷。”

    秦追就趁着侯盛元在厨房里挥汗如雨做饭时,将《昭君出塞》的故事讲给奥格登听。

    幼小的男孩虽然怕热,但腹部硬是被盖了毯子,他侧躺着,小脑袋靠在哥哥怀里,感受着背上轻轻的拍抚,顿时便不哭不闹了。

    牛奶被送了过来,秦追举起杯子:“奥格,是男人就和我干掉这杯。”

    奥格登一下从小屁孩被拔高成男人,他觉得自己受到了尊重,于是郑重接过杯子,和哥哥碰了碰,一饮而尽。

    菲尼克斯:“哼。”

    秦追没理被热得满心烦躁的荷兰仔,又把奥格登按下,接着讲《昭君出塞》。

    先前讲到画师索贿不成,便将昭君的父亲诬陷流放辽东,接着就讲昭君如何在冷宫中借乐器弹唱吸引皇帝注意,然后请愿嫁给匈奴和亲。

    京戏到底是清代成型的艺术形式,因而编剧会写流放地在辽东,连戏子登台时穿的也不是经过后世考据的汉服,但奥格登不会追究这些,他只是高兴自己终于有人陪了。

    小孩眯着眼睛,看哥哥打开折扇,给他缓缓扇着风,哼着从未听过的调子,终于觉得安定下来,闭上眼睛,呼吸均匀起来。

    秦追又躺好,拍着菲尼克斯身体的肚子,跟荷兰仔开玩笑:“要好好睡觉哦,不然格里沙就要抓住机会在身高方面反超你了。”

    菲尼克斯凝视着他,许久,他小声说:“我觉得天使是独属于我的幸运,我不想和任何人分享,就像我不喜欢奥格登在妈妈面前转来转去,你觉不觉得我很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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