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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所有人都忘了他才是小莲花的新郎,风行莫名其妙顶替了他的一切。

    傅浅知准备亲自去婚礼现场一看究竟,问问小莲花到底是怎么回事。

    车最后停在一处教堂前,并不是他为小莲花挑选的古色古香的宫殿。

    傅浅知匆匆走进教堂。他已经来迟了,殿堂内两位新郎正在交换戒指,众宾客在两侧鼓掌祝福。

    傅浅知踩着红毯走进来,霎时吸引一群人转头瞩目。他环顾着教堂四周——神父,西装,红玫瑰,婚礼进行曲……典雅圣洁,处处透露着西式浪漫。

    可没有一样是他为小莲花精心布置的。

    他准备的一切就像泡影,一点儿用场都没派上。

    季清瑜也转过头,看向走到他面前看着他的傅浅知,清俊的面容上透着微微困惑,他温声开口:“宾客席在那边。”

    傅浅知看了季清瑜一眼,一言不发地转身走了。

    那不是他的小莲花。

    _

    傅将军的儿子可能疯了。

    蓝星贵族们达成一个共识。

    他们本以为傅浅知一个人去流放垃圾星当了十年典狱长,最后又一个人孤零零回来已经是个笑话。没想到他好像还爱上一个不存在的人,发了疯似的找一朵小莲花,说那是他的爱人。

    在翻遍整个蓝星都找不到踪迹后,甚至一个人开飞船踏上星海,要在整片茫茫宇宙中找一个人。

    这不是疯了是什么?

    所有人都以为傅浅知记忆错乱疯了,傅浅知倒是很冷静。

    他还记得要和小莲花进行一次星际旅行,度过他们的蜜月。

    全世界都忘了小莲花,可他还记着,他要履行和小莲花的诺言。

    只是一个人的蜜月有点苦涩。

    飞船孤独地遨游在星海。傅浅知独自坐在甲板上,望着无边无际的宇宙,无名指上戴着他们的婚戒,是那枚“真金”。

    傅浅知低低道:“小莲花,你跑到哪儿去了?”

    “我还等你回来……举办我们的婚礼。”

    他看不见的是,一名眼尾带泪痣的红衣青年就坐在他身边,陪他一起看星河宇宙。

    血玉镯嚎啕大哭:大魔王呜呜哇你也太狠了,就差一天!我们主神大人期待了这场婚礼这么久,你就不能迟一天等结完婚再完成任务嘛!

    它没想到大魔王竟然会狠到这个地步,终生难忘竟然是这么个意思。

    季清瑜最后的遗憾就是没能和风行结婚。和风行的婚礼当然不用容与去替季清瑜结,只要把和风行结婚的事告诉父母,he线就彻底达成了。

    he线一达成,魂灯亮起,气运之子回归,世界线开始步入命运正轨,神使存在被抹去。

    本世界的命运线就是季清瑜会和风行结婚,所以真正的季清瑜回归后,世界开始自动纠正所有人的认知意识。原住民们都只记得风行和季清瑜要举办婚礼,他们只知道季小少爷温润善良,而忘记容与扮演过的明艳张扬的模样。

    可傅浅知不是原住民,他是主神化身,他记得一切。

    只有他记得一切。

    他在找一个已经不存在于这个世界,只存在于他记忆中的人。

    血玉镯哭得肝肠寸断:呜呜呜我以后再也不帮主神大人说话,不给他火上浇油了……大魔王,你如果没打算和主神大人结婚,就不要给他希望嘛呜呜呜,他准备了那么久的婚礼,而且,而且你明明也很期待的……

    容与托着腮,侧首静望身边的男人,悠悠开口:“小镯子,我当年连和你家主人大婚那日,檐下要挂什么样式的灯笼都想好了。”

    血玉镯哭声小下来,抽抽搭搭的。

    “后来,我满世界找太阳,所有人却都告诉我,世上没有太阳。”

    血玉镯不敢哭了。

    这么一听它好像,好像没脸哭……

    血玉镯:大魔王,你看前面!

    容与转过头,看见前方悬浮着一颗心形的粉色星球,静静停在他们面前,散发着淡淡柔光,美丽绚烂。

    那是传说中的爱星。

    传言只有真心相爱之人才能看到的星星,如果有幸遇见,就能够长长久久。

    可傅浅知看到的时候,却已是一个人,莫名便有些悲凉讽刺。

    “小莲花,我找到爱星了。”傅浅知刚笑起来,就又垂下眼眸,笑容漫出几分苦。

    “可我找不到你了。”

    容与凝视傅浅知无名指上的戒指,半晌,说:“小镯子,这次带走婚戒。”

    血玉镯情绪低落:哦……

    “这辈子陪你看星星了。”容与利落地起身,瞳孔中映出绚丽的心形星球,“想成亲,下辈子吧。”

    “传送。”

    编号7012世界,气运之子季清瑜,脱离无尽监狱,破解身世之谜,修改星盗法律,与风行顺利结婚,第二盏灯点亮。

    第47章

    棺人1

    冥婚新娘vs千年鬼王

    高亢的唢呐声刺破耳膜,魔音穿脑,奏的是喜乐,却凄厉得宛如奔丧。

    容与刚过来就差点被这唢呐当场送走。

    他素日在魔王宫听的都是丝竹管弦,靡靡之音,由三界最好的乐师所奏,绕梁三日,不绝于耳。

    此等噪音,若敢污了他的耳,那是要整个乐班都要去冥界报到的。

    容与不是忍耐的性子。他听得厌烦,直接一手拨开窗帘,一手掀起盖头,骂道:“都闭嘴保持安静,自己吹得多难听心里没点数啊?!”

    “……”

    乐声戛然而止。

    那娇艳如花的新娘子开口斥骂,整个队伍都凝滞一瞬。

    容与扫了眼,外头是个荒山野岭,缭绕着阴恻恻的白雾。抬轿的,奏乐的,个个身形单薄如纸,脸色苍白,长相跟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似的。见他出声,都一致地用空洞的眼神望过来,面无表情,盯得人脊背生寒。

    花轿也做得很有意思,檐下挂两盏灯笼。前头装饰红绸,红灯笼上面写着个“囍”,后头系着黑绸,白灯笼上面写着个“奠”。正看是顶喜轿,后看是副棺材。前边的迎亲队从篮子里抬手撒下铜钱,等轿子经过,地上留下的却都是白色纸钱。

    红白相衬,一时分不清是迎亲还是出殡。

    容与原以为是穿越到结婚现场,现在看来,结的还是个阴婚。他何等眼力,一眼就瞧出这整支迎亲队全都是纸人,真正的活人就他一个。

    管他纸不纸人,阴不阴婚,反正不能叫这阴间音乐玷污他耳朵。容与对着一干阴森盯着他的纸人半点儿不虚:“看什么看?整不来阳间音乐就别整,再吹把你们通通烧了。”

    放完狠话就把帘子放下来。

    纸人们:“……”

    这是它们见过最嚣张的新娘!

    纸人到底是纸,一把火就能烧成灰,对“烧”字有本能的恐惧。容与这么一威胁,果真得了个清静。

    他眼前是一片红,头上盖着红盖头,身上穿着女子的裙装,绣着彩凤,正坐在一顶摇摇晃晃的喜轿里。头发也梳成女子发髻,堆着凤钗步摇,垂下来的流苏随着轿子晃动叮当碰撞,泠泠作响。

    指尖隐隐作痛。容与伸出十指,低头一看,鲜血淋漓。

    ……看起来有点惨。

    容与腰间系着双鱼玉佩,腕上戴着血玉镯,两件首饰都是红色,与这身装扮很配。烈火戒指被他扔血玉镯里了,他怕几个世界下来带走的东西太多,带在身上不方便,干脆让血玉镯开通了个储物功能。

    血玉镯早就把不提供帮助这件事抛到九霄云外,除了不能给大魔王解封——容与力量太强,万一控制不好毁灭一个世界轻而易举,它不敢冒险——其他方面提供一些小小外挂,它也不敢拒绝。

    要是拒绝了,大魔王在主神大人头上讨回来怎么办?

    容与摸过坠下的流苏:“这次是气运之女?”

    血玉镯:……你刚刚不是说过话,是个男声么?

    容与:“哦,女装大佬。”

    血玉镯:原主没那癖好!等着,我给你传资料。

    _

    编号4444世界,气运之子温意初。

    这个朝代叫晟朝,背景有点类似于容与以前到过的一个世界里的宋朝。当今官家重文轻武,以致全国都奉行“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平民都想通过科举改变命运,一跃成为士大夫阶级。

    但改革的春风并不能吹遍全国每一个角落,现代九年制义务教育都有漏网之鱼,更别提这是在古代。

    此地名为岳西镇,方圆十里内著名的穷乡僻壤,极为贫穷落后。百姓面朝黄土背朝天,世世代代靠种地为生,地还不是他们的。

    镇上的几家富豪乡绅就是地主,他们将田地租赁给乡亲们,每月收租就是一大笔进账。那几家地主联合起来垄断知识,不叫乡亲们读书识字,拥有走出小镇见世面改命运的机会。

    若男儿们都去读书不去种地,他们找谁收租去?哪儿还有如今的安逸日子?

    如此世世代代,地主都在剥削农民。一边是地主无所事事,鱼肉乡民,富得流油,一边是乡亲整日辛勤劳作换取微薄粮食收入,还要将钱粮的大头都拿去交租,日子过得清苦。他们无从反抗,也不敢反抗,手里的地都是地主家的,若得罪了地主被收回田地,一家人都要饿死。

    几代人的压迫后,富的更富,穷的更穷。镇上的员外家里三妻四妾,小老婆一个又一个抬进门,看上谁,对方不同意就直接强抢。普通乡民却连一个媳妇儿都娶不起。岳西镇太穷了,姑娘们都想往外嫁跳出火坑,也没外头的姑娘愿意嫁进来吃苦。地里的庄稼汉光棍越来越多,到老都没能娶上媳妇儿的比比皆是。

    偏这儿的人把娶妻看得比什么都重,生前达不成目标,死后也得达成,否则到了黄泉无脸见爹娘。有的活着娶不上媳妇儿,怕老了一个人地底下孤单,就会拿毕生积蓄买具女尸配阴婚,委托乡亲们给自己操办后事,死后也算有个伴儿。这算是好的,有的若连买女尸的钱都没有,缺德的会去掘墓偷。还有最令人发指的,活活勒死一个清白姑娘,给自己陪葬。

    他们也不管什么缺德犯法,都快死了王法能奈我何?他们庸庸碌碌活了一辈子,早被磨得麻木不仁,只想完成自己的心愿。

    这就是岳西镇,穷山恶水,愚昧无知,可怜可悲。

    温意初是镇上唯一的读书人。他原是城里人,母亲早年病逝,父亲是个屡试不第的穷书生,好不容易考中了,一时激动,就给激动死了。

    温意初就成了孤儿。

    所幸彼时他年已十六,靠卖字画就能养活自己。他受父熏陶,也是自幼读书,三岁能识字,五岁能成诗,是远近有名的神童,自小就有入朝为官、报效家国之心。

    温意初偶然之下来到岳西镇,惊觉世上竟还有如此愚昧荒唐之地,乡绅剥削,强抢民女,肆无忌惮。百姓无知,贫穷落后,还流传着阴婚新娘的陋习。

    所见所闻,皆令温意初气愤不已。他去报官,状告乡绅鱼肉百姓,却不知官商勾结,官员得了贿赂,将他打一顿赶出府衙。他又试图劝诫乡民勿配阴婚,有损阴德,乡亲们哪里理会。他们不懂大道理,只想娶上媳妇儿。

    温意初渐渐明白,想要根治这些贪腐之风,靠他一介白丁之身远远不够,需得做官才能有发言权。想要教化这些乡民,光讲道理没用,要教他们读书思辨,改善他们的生活才是关键。

    这儿连一个教书先生都没有。温意初遂在此留下,创办书院,免费教孩子们念书识字,隔几日再去城里卖字画换钱,同时准备参加科考。有些乡亲为了感谢,也不时赠他一些米面,日子清贫却也自在。

    几户乡绅自然是想赶他走。乡民识了字,就会有自己的思想,哪肯再乖乖让他们摆布?

    温意初是个唇红齿白的文弱书生,不仅经纶满腹,容貌也俊秀好看。镇上胡员外的儿子胡伟有龙阳之好,心里惦记着他,就准许他留下来,时不时借学习之名来书院骚扰。

    温意初一心向学,对胡伟的龌龊心思浑然不觉。他不为荣华富贵,功名利禄,只想入仕为官、为民请命,帮助更多岳西镇这样的地方摆脱贫困与愚昧,让剥削百姓的地主遭到报应,让官商勾结的风气肃清,让阴婚新娘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

    按照晟朝的科举制,通过最终殿试后,考生们需回乡等待。若数月后有报喜官快马加鞭的喜报传来,就是中了,没人来就是落榜。

    温意初考完回乡,已是十七岁。胡伟花言巧语讨好了温意初一年,对方却油盐不进,彻底没了耐心,竟是打算用强。温意初誓死不从,慌乱之下跑进山中,胡伟穷追不舍。及至天黑,温意初从山中出来,胡伟却被山里的老虎咬死了。

    这下胡家震怒。他们得知胡伟是去找温意初后才出的事,又心知胡伟垂涎温意初已久,立刻就要温意初为儿子陪葬。当日一群人闯入书院,硬是将他换上新娘的衣服,封入胡伟的棺木中,将他生生活埋。

    乡亲们也有想求情的,被胡家一句“谁敢多嘴,我就把他家的地收回来”给堵了回去。

    于是所有温意初帮助过的人都保持沉默。

    温意初最后的记忆,就是身边躺着被老虎撕咬得血肉模糊的胡伟尸体,乡绅们丑恶嘴脸,乡亲们默然垂眼,沉重的棺材板在他眼前缓缓合上。家丁们一铲一铲地往棺材上填土,他陷入无边黑暗与绝望。

    他在棺中疯狂挣扎,指甲挠得棺材板上满是血痕,直至再也挠不动。

    他不怨恨那些乡亲,他们有一家老小,没有办法不畏强权。他只是遗憾,他还没有当上官,没有改变他们无可奈何的命运。

    两月后,喜报传来,温意初金榜题名,高中状元。

    可那时的温意初,已化为地底下一具白骨。

    镇里的乡绅心惊之余,遗憾地对报喜官道,温意初两月前进山,不慎被老虎咬死了。报喜官只得调转马头,惋惜离去,嘟囔道:“可惜了,今年的状元,官家亲口称赞他文章做得好,必是栋梁之才呢……”

    马蹄声远去,温意初长眠地底。

    他的抱负还未施展,就已死在棺椁里了。

    _

    血玉镯:温意初是不世之材,本可官至宰相,造福万民,名垂青史,竟被这群有眼无珠的配了阴婚!难怪这个世界要崩塌,这历史线都被斩断了!他们根本不知道他们毁了一颗举世无双的明珠!

    容与:“你激动什么?”

    血玉镯:我这是义愤填膺!

    容与伸出血淋淋的手指:“所以现在是温意初已经被活埋到棺材里,这手指是挠棺材板挠的了?”

    血玉镯:那肯定的!

    容与靠着花轿:“那现在是什么情况?你剧情给全了吗?”

    按照血玉镯给的be剧情,温意初在棺材里挣扎无果,就这么死了。

    可他现在这具身体却是个活人。

    他刚穿来的剧情就和原剧情不同了。原剧情是温意初死在棺材里,现在却是温意初在棺中窒息昏迷,棺材板突然自动打开,一群纸人把他扶上花轿,抬着走了。

    抬到中途容与就穿过来,不知道这花轿要抬去哪里。

    血玉镯:抬去和胡伟成亲?毕竟这不是冥婚么……

    容与:“冥婚合葬的棺材就是洞房,温意初已经进了胡伟的坟,怎么会被纸人再挖出来?”

    血玉镯:啊,我懂了我懂了!

    血玉镯:你遇上抢亲的了!

    第48章

    棺人2

    冥婚新娘vs千年鬼王

    抢亲?这又演的哪一出?

    容与了然道:“又是你家主人在搞鬼?”

    几个世界下来容与已经有经验了,剧情要是不按血玉镯给的来,必定和主神有关。

    人家万神之主,自然能改剧本。

    血玉镯:我们主神大人才不搞鬼,他只搞你。

    容与笑话道:“他这次是给自己安排了一个鬼身份?有意思。”

    能派纸人迎亲,他这回定不是人。

    这世界原主的be线是配阴婚,想来也知道那死太阳是怕阳间身份抢不了亲,怕他真和别的鬼成婚,这才憋屈地选了个鬼身。

    鬼属阴,见不得光;日属阳,普照万物。那位本是太阳神的主神对这些幽冥生物向来厌恶排斥,能把自己设定成这种身份也是难为他了。

    估计还得克服本能的抗拒。

    血玉镯感叹道:是啊,我们主神大人就算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容与惊叹:“你可真是个能化神奇为腐朽的语言艺术家。”

    血玉镯:……

    原主被殉葬的时候已是日暮,纸人抬着花轿进山,不多时便已天黑。

    山里的夜总叫人发怵。山中是埋骨之地,几代人的坟冢都在这儿,夜晚也不知道游荡多少孤魂野鬼。花轿内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掀开帘子一瞧,浓墨般的乌云遮住清冷月光,近看远看都是一望无际的黑暗。山岗寂静得可怕,纸人踩过地上的枯枝败叶,没有发出半点儿声响,依稀能听到远处林间猛兽咆哮,整个环境都令人毛毛的,还不知这花轿要去向何处。

    这要换个心理素质差的凡人,能当场吓疯。

    可惜今夜这轿中坐的是大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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