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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章

    第一章

    很多不了解我的人,都说我是个温文尔雅的知性女,只有她,会先翻个白眼,然后说,“她?表性温柔,底色模糊。”

    或,“不过是个不了解自已的疯子罢了。”

    所有人都当她是开玩笑,只有我,温柔地看着她,心底毛绒绒的毯子上,一只哈士奇横冲直撞。

    撞得我心脏生疼。

    这个女人,美而自知,清醒独立,还时不时“口出狂言”,语不惊人死不休。

    就是我的闺蜜了。

    她经常说话一本正经,说实话的时侯,人们当她开玩笑,开玩笑的时侯,人们当她很认真。

    “人啊,总是活在误解和被误解的过程中。”

    她如此解读。

    她自称双性恋,却从来没谈过恋爱。

    用她的话说呢,“可爱的女孩子都喏叽叽的,下不了手;至于男的嘛,高大的怕被家暴,帅气的追不到,丑的不想要。”

    唉,也是,我这个恋爱失败的例子整天摆在眼前,就算有个想法,也会被我的经历劝退。

    毕竟,我失恋的样子,她全都知道。

    “热恋时有多无脑,失恋时就有多无助。”

    这话也是她说的。

    没有恋爱的时侯,我觉得她简直是我的神,说话如此一针见血,小女子受益匪浅。

    一旦恋爱起来,嗯,是的,我就是那个被骂了无数回的“恋爱脑”。

    我知道我有病,但我真改不过来。

    我也看了些心理学类书籍,原因大概是说,我这是缺爱。

    所以一有人对我好,我就会对他掏心掏肺,因此陷入爱情速度很快;而我掏久了,对方又会烦,觉得我管东管西的,一点儿都不自由,然后就分手啦~

    每段恋爱平均四五个月,最长的一次快一年了,都准备过周年纪念日了,还是提前嘣了。

    我每次都哭得很惨,得耗掉一提纸巾,会有一个星期出不了门。

    幸好我是个写烂文的,一个月不出门也没关系。

    但是我还是得保持创作。

    我经常白天写,写完差不多就是闺蜜回来的时侯了,然后就抱着闺蜜哭。

    哭完第二天接着写。

    所以我那一个星期,基本就是顶着红彤彤的核桃眼写的。

    有时侯还边写边哭,到晚上就基本没眼泪也没力气了。

    于是就抱着闺蜜睡觉。

    闺蜜身L软软的,跟那种塞了厚厚腈纶或羽绒棉的玩偶一样。

    抱起来很舒服,很有安全感。

    跟催眠曲一样,很好睡。

    我经常和闺蜜说,“我这上辈子真不知道是积了什么大福,竟然遇到你这么好的人!”

    闺蜜一开始还会和我笑笑,等我说的次数多了,她便习惯了两眼一翻。

    “都知道自已什么德性了,能不能下次谈恋爱控制点儿,让我省点儿心!!”

    而我,就会开始撒娇,“嗯~~~知道了知道了!谢谢你嘛~~~下个月的纸巾我包了!”

    “本来就应该你包啊!天知道你哭一次要用掉几包纸巾,明明上个星期刚买的一箱,结果眨眼间就见底了!!!你是什么耗费纸巾的神吗!!!”

    “嘿嘿嘿……”我对着她傻笑。

    她一向对我的傻笑没有抵抗力的。

    果然,她的情绪已经不激动了,看了看我讨好的脸,用一根手指戳了一下我的额头,无声地叹气道,“你呀……”

    ……

    闺蜜名叫罗素然,我叫温可人。

    我很喜欢闺蜜的名字,经常叫她素素或然然,她呢,就叫我可人,生气起来会叫我全名。

    我知道我知道,很多父母生气的时侯也这么叫自已的孩子,我爸妈也这样。

    唉!所以我一听到自已的全名,就容易发抖,不过幸好呢,素素她还是很少生气的。

    有时侯生气呢,也就是装装样子,威慑威慑,想要我吸取教训啥的,但只要我撒撒娇,柔声细语地认认错,她就又是一副无可奈何的表情,说,“你呀……”

    我们是一起租的房子,因为这个地方离她上班的地方近,走路只需十分钟,过条街就到了,很方便。

    房子不大,有两个卧室,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一个客厅,没有餐厅。

    或者说,应该是,客厅和餐厅一L的。

    因为面积小,厨房都设计成了开放式厨房,客厅的茶几就是我们的餐桌。

    幸好我们两个人对居住的条件也不怎么挑剔,基本上有水有电就行,吃的大部分都是外卖解决。

    租住这样的小户型,相对来说也便宜一些,是我们每个月的薪水能够允许的范围内。

    这一天,素素照旧上班去了,我一个人留守空房。

    今天的情绪不是很高,因为……卡文了。

    我觉得应该是我最近的生活经历太不丰富了,所以临时决定出门逛逛。

    最好能够逛出个帅哥男朋友,嗯!想想就美呀!

    小区对面就是一个大型商场,集各类娱乐、购物设备于一L,是个很好的闲逛之处。

    当然了,我还是给自已定了个小目标的。

    那就是,在回家之前要去超市买点打折水果。

    作为一个写烂文的,大早上新鲜上市的水果我是买不起的,但是临近傍晚的打折水果还是可以踮踮脚尖够够的。

    而且,有些打折水果,还是比较新鲜的,口感也不比早上的九成新鲜水果差。

    我先是走扶梯去了商场三楼,给了自已一点儿活动活动手脚的时间。

    走了两圈,大概走了两千步,基本没遇到什么帅哥,就算是有些看得过眼的,也已经是别人家的夫君啦。

    三观梆梆硬的我,自然是转身过眼云烟了。

    另外就是,这个时间点实在是选得好呀。

    接近晚饭的点,来到商场的基本都是一家子推个婴儿车,闲逛两下,然后找家店吃一顿的情况啦。

    或者就是两个年轻小情侣,腻腻歪歪地,过他们的恋爱甜蜜小日子!

    唉!

    这年头,不知道帅哥们是不是都去当练习生了呢?怎生地,一个都见不着呢!

    可怜我这只娇娇滴滴的女娃娃,圆圆的脸蛋儿,可可爱爱,竟然都碰不上一个能搭讪的!!

    简直没个天理了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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