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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同学局

    此起彼伏的喧嚣,从电话那边,伴随着谢苟华的大嗓门,传了过来:

    欢儿,我之前给你发的消息看到没速来吃宵夜,都是老同学!

    余欢原想找借口搪塞过去,回家洗洗睡的。

    听到是同学局,那更不想去了。

    不过。

    稍许一琢磨。

    当下都是刚刚出大学,大多数还处于清澈又愚蠢的状态之中——谢谢挂嘴边,不管是什么状态下,哪怕刚刚挨了一巴掌都能说对不起和没关系。

    中午饭之后,没正经吃过。

    刚好现在饥火烧肠,也想吃点热的填一下肚子。

    所以,余欢迟疑了一下:南门口

    南门口!电话那边话音一顿,倏忽压低了嗓子说:赵元和方雨婷都在。

    听见这两个人的名字,余欢霎时斩钉截铁拒绝:你们是怎么凑一桌的那我就不去了。

    同学圈里就这么些人留在了星城,是别人叫的,说都喊来聚一下。怎么,你还怕了方雨婷不成

    断舍离,懂吗

    什么意思

    余欢意识到‘断舍离’这个词语,此际还未流行开来,只能解释说:就是舍弃废物,卸下执念,轻盈前行,懂

    哦,懂倒是懂,不过话说回来,欢儿,你该不会要把我给断舍离了吧狗子一顿:额,方雨婷过来了,估计是要跟你讲几句。

    狗子的话音刚刚落下,如春风一般轻柔的女声,自电话听筒响了起来。

    余欢,你过来了没有啊,听说你腿骨折了,要不要叫人去接你呀

    软糯婉转,熟稔的腔调,充斥在脑海中。

    仿佛丝毫没有受到余欢把她的联系方式都拉黑了的影响。

    心知肚明她对每个备胎都是这么一副关怀备至的模样。

    属于大功率中央空调。

    余欢暗自叹了口气。

    也罢。

    不用,我自己过去。

    那好吧,我把电话还给谢苟华了。

    少顷。

    谢苟华的声音传了起来:还是要来

    无所谓,平常心才是真的放下了。

    行,欢儿,吃完宵夜,我们俩去按摩。

    我今天太累了,想吃点东西回家躺床上睡觉。

    言罢,挂断电话。

    余欢行至电梯口,倏忽看到了张哥。

    似乎是在等他。

    对方朝他招了招手:小余啊,我送你回去。

    余欢笑着婉拒:谢谢张哥,只是我同学喊我去吃宵夜,要去南门口。我自己过去就不麻烦你了,谢了啊。

    说着,两人一同进了电梯。

    顺路的事情,谢什么。张哥抬手,扶了扶金丝眼镜:你下次要我送的话,别客气,直接说啊。

    行。余欢颔首

    闲聊了几句后,在早报大楼下,两人分道扬镳。

    余欢把车子泊在了离早报大楼不远的路边停车位。

    毕竟他以前都是骑小电驴的,这要是让那些同事看到了,又得掀起一番波澜,懒得多费心解释。

    且以后上下班,并不准备开这辆车。

    在交通拥堵的城市里,又只有这么点距离,论通勤效率真不如小电驴。

    凌晨的寒风格外凛冽,余欢只能努力把脖子缩在围巾里寻求温暖。

    直到关上车门,嗖嗖的风声,适才在耳畔消弭。

    插上钥匙,发动汽车。

    拧按钮开空调,而后播放出车载音乐。

    余欢有些冻僵了的双手搓了搓,放下机械手刹,一手揣兜里,一手把上方向盘。

    开着这台宝马三系,徐徐驶出停车位。

    前奏一响,90年代的橘色朝阳就撒在了脸上。

    也许是我不懂的太多,也许是我的错~

    车内。

    四下无人。

    从未想过你我会这样结束,心竟如此难过~

    跟着窦仙儿的摇滚金属嗓,余欢摇头晃脑嚎着:

    只是记得你我彼此的承诺,一次次的冲动,yeah~

    你所拥有的是你的身体,诱人的美丽,我所拥有的是我的记忆,美妙的感觉~MyBaby~

    不知不觉中。

    一曲将尽,余欢忙不迭调成单曲循环。

    想不到林有容的音乐口味,倒与他有些相似。

    余欢在循环播放的摇滚音乐中,很快,便抵达了目的地。

    南门口在步行街的最南端。

    因为老星城到这里,就出城门了,故以此得名。

    谢苟华嘴里的老地方,指的是南门口商业楼下的广场,其间一到晚上,就摆满了各种夜宵棚子。

    西湖桥离这里不过十分钟的脚程,谢苟华经常约余欢来这里宵夜。

    后来。

    因为此处修了一个地铁口,再加上整改,不允许占道摆摊,影响市容市貌,便没了这烟火气。

    轻车熟路。

    当余欢顺着一个个棚子,找到他们的时候,掀开挡风的透明帘,唯见谢苟华正在吹瓶。

    一席七人,五男二女。

    围坐在一张圆桌,似乎在摇骰子,玩真心话。

    坐在谢苟华和方雨婷中间一个人已经喝趴了,伏在桌上跟死猪似得动也不动。

    看模样好像是赵元

    狗子。

    干得好!

    余欢偷偷给谢苟华竖了一下大拇指。

    任谁都看得出赵元对方雨婷那点不敢明说的小心思,玩真心话,这不逮着他往死里灌啊

    仰头吹瓶的谢苟华,倏忽便看到了余欢。

    见其敞开的及膝风衣里,是板正的西装领带,头发也往后梳着,甚至还用发蜡定了型。

    从未见过他这般正装笔挺的模样,使得谢苟华登时被酒液给呛到。

    忙不迭松开嘴,咳嗽几下,抬起衣袖擦了擦嘴,大喊着招呼道:

    欢总来了!

    帅啊!欢总!有人附和。

    差点认不出来了。

    人前欢总,背后杂总,是吧余欢笑说:狗子,我今天要去办事所以穿得正式了一点,别取笑我啊!

    席间。

    几个男同学都是喝得脸红脖子粗。

    见他来了,纷纷朝他打招呼。

    余欢也连连回应。

    什么事啊穿得这幺正式

    另外一个女同学问余欢的这话,谢苟华倒谐谑地接过话头:当伴郎去了。

    是的,当伴郎去了。余欢颔首。

    侧身的方雨婷歪头露齿,浅笑盈盈对他说:余欢,快来坐,要吃点什么

    听见这话,余欢只是笑着点了点头,诶了一声应付她。

    老板娘!再抽张凳子来!谢苟华扯开嗓子喊。

    余欢跟闻声而来的老板娘点了一份蛋炒饭和一打烤生蚝,旋即将拐杖靠着篷架,挨谢苟华坐下。

    温热的炙烤感,袭向腿部。

    余欢弯腰,往下方瞧了瞧,唯见桌面下摆着一盆炽热的炭火。

    难怪一进来,就感觉没有那么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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