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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她的躯体已经火化了,不可能有什么借尸还魂。

    盛景曜也必定知道,这个人不是她。

    他对她的思念当真到了如此地步,需要一个“替身”?

    当真如此非她不可,当初怎么又会跟孟颜初一次又一次地销魂?

    过去的记忆在脑海里纷至沓来,浪涛滚滚,到今时今日,那也只是记忆罢了,心里翻不出一点涟漪。

    走出家门,沈父就追上来,让她代表沈氏去参加一个拍卖晚宴。

    这段时间可能是看出了她的价值,又可能是沈芊芊太过让她丢脸,沈父待她客气了许多。

    价值,才是正道。

    阮筝在公司忙完,换好礼服跟助理来到现场,才发现自己的座位就在盛景曜旁边。

    一段日子未见,他的身上倒了平添了些禅意。

    手里的一串佛珠最是特别,除了佛珠,还有一枚婚戒,也一片白金镶钻的四叶草。

    阮筝下意识地看了眼他身侧,那位跟她几分相似的女人并没有来。

    她拢了心思,专注拍卖。

    原本只是走个过场,随意拍上几件,但没想到她竟是看到了自己心仪的梅图。

    她向来酷爱字画,盛氏起步不久,有一次她陪着盛景曜参加拍卖晚会,也是看上了一幅字画,盛景曜不顾她的阻拦,用当时所有的身家拍下。

    她气得一夜没有跟他说话,不再说自己喜爱字画。

    现在,她完全可以自己买下,不必心疼谁。

    竞拍价格高到三千万,阮筝开始举牌,叫价“四千万”。

    主持人即将一锤定音的时候,言桉叫价“一个亿”。

    全场哗然,阮筝也转过头去,盛景曜莫不是有病?盛氏这段时间因为他的不作为已经大不如前,他竟然还如此烧钱?

    这字画再怎么样也值不了这个价。

    盛景曜的视线跟阮筝相交,心脏猛然悸动。

    是不一样的脸,不一样的年龄,但是那眼神,他真的可以透过去看到阮筝。

    他的阿筝。

    他永远都记得那次拍卖会上她看到那幅字画时亮晶晶的眼神,让他觉得就算是将整个世界放到她手心都不为过。

    所以,他用了全部身家拍下一幅画。

    阮筝生了好大一通气,眼眶都红了,说这么多年创业不容易,怎么能舍得用那样多的钱去买下一幅字画?

    可是千金难买心头好,只要他的阿筝开心就好。

    他笑着将她拥入怀中,吻她的发丝:“阿筝,钱没有了可以再挣,喜欢的东西要及时买下,被人买了就没有了。”

    他知道阿筝喜欢。

    眼底的星光骗不了人。

    但后来阮筝还是背着他偷偷将字画给卖了,她将卡放入他手中,笑着说:“其实我也没有那么喜欢。”

    他知道她喜欢,只是她更喜欢的,始终还是他。

    如今呢?

    心脏的搅动已经是常态,在看到旁边女孩只是惊诧却清亮无波的眸子时,痛感达到巅峰。

    那不是他的阿筝,他的阿筝已经被他弄丢了。

    他现在还在努力找,方丈说,有缘总能再见。

    他便带着这样一份期盼,有时热烈,有时又颓丧地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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