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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天塌了

    宋锦书一觉醒来,天塌了。

    倒也没全塌。

    她怀孕了。

    验孕棒上的两道杠红的刺眼,比食指上的鸽子蛋还要红。

    不甘心,又测了一次。

    哟,红的更明显了呢。

    她盯着眼前一排验孕棒上的两道杠始终没想明白,她怎么就怀孕了?

    按理说,人类到目前为止也没突破自我繁殖技术。

    天地良心,自从上个月五号离婚以后,她每天都早睡早起,素得跟什么似的,连擦边都没再看。

    离婚前就更不可能怀孕了。

    她那要死不活的怨种前夫,把自己的那根看得无比珍贵,非要留给自己的白月光楚娇娇。

    要不然,怎么会一听说白月光楚娇娇出国了,连婚礼现场都没到,扔下她就跑到美国追爱去了。

    一去三年,就跟死了一样,音讯全无。

    回来第一件事就是跟她办离婚手续。

    谁说世界上没有纯洁的男女关系,她和她前夫沈砚清就是。

    宋锦书瘫坐在院子的秋千上,晨光在她栗色卷发上镀了层金边。

    发尾微卷的弧度恰好垂在天鹅颈两侧,烟灰色真丝衬衫领口微敞,露出锁骨处淡青的血管。

    巴掌大的小脸线条流畅,如希腊雕塑般立体,却长了东方人一双含蓄温柔的眉眼。

    她现在满脑子只有一个问题:孩子他爹是谁?

    离婚前是不可能的。

    离婚后也是不可能的。

    唯一会发生“事故”的,就是庆祝离婚的当晚。

    为“庆祝”离婚和巨额分手费,林初一和陆泽谦陪她去京州最贵的商k黑马会所喝酒。

    顺便,点了个模子哥。

    不得不说,那个模子哥还是有点东西的。

    不仅能哄女人,更能哄男人,整晚陆泽谦就咧着个大嘴笑得合不拢腿。

    喝完酒,助理金玉露从工作室过来开车送她回家。

    她来来回回想了好几遍当晚出现的人。

    陆泽谦是gay,时尚圈里无人不知。

    手握顶级五大刊,游走在名利场,跟男人比跟女人更有cp感。

    林初一就更不可能了,她是女的。

    虽然看起来比男人更爷们。

    生理上,确实没法提供小蝌蚪。

    还有谁?

    模子哥?

    宋锦书深吸一口气,组织好语言,打给陆泽谦。

    “泽泽,一个多月前,就是我离婚那天晚上。”

    “在商k,你点的那个模子哥,是几号?”

    电话那头满是诧异,“什么模子哥?”

    没有吗?

    她明明记得是有的。

    对了,戒指!

    模子哥带着一枚很特殊的戒指,看她喜欢,甚至颇为大方地借给她玩,玩够了再还回去。

    她果然在包包的夹层里找到了戒指,以及一张写了电话号码的便签。

    拨过去,未接。

    又拨了一遍,直接转语音留言。

    宋锦书心情逐渐暴躁。

    手机振动,是助理金玉露发过来的会议提醒。

    【明天下午四点,第三季度新品发布会最后一次彩排,请准时参加。】

    正好可以问问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

    宋锦书:【玉露,你送我回家那天,有没有发现什么……奇怪的事】

    金玉露:【??哪天??】

    【我离婚那天晚上。】

    金玉露更加疑惑:【什么叫……奇怪的事?】

    这让她怎么解释?

    宋锦书正在犯难该怎么说出口,金玉露突然像想起什么似的。

    【我送你回来的时候,看到有人在摸黑偷狗!】

    愤怒值蹭蹭往上涨,很快就盖过了对怀孕的恐慌。

    偷狗!!还有谁??

    除了她那个要死不活的怨种前夫还能有谁?

    一回国就跟她谈离婚协议,所有的资产条件随便她提。

    唯一的要求就是:狗必须归他。

    狗当然不可能给他,狗是奶奶生前养的,是她的陪嫁狗。

    怨种前夫也大言不惭,狗是奶奶生前养的,是他沈家的狗。

    在经过长达两天的拉锯战后,狗还是归了宋锦书。

    倒不是沈砚清良心发现,而是狗通人性,见到沈砚清就咬。

    见一次咬一次。

    “贝贝,过来。”

    宋锦书唤了唤大金毛,金毛摇着尾巴跑过来。

    她把手搭在金毛头上,轻轻抚摸它柔软的毛发。

    “你真是妈妈的好孩子,比你那个狗前爹强多了。”

    “现在妈妈有了钱,有了大房子,你就等着跟妈妈吃香喝辣吧。”

    贝贝就像听得懂人话一样,乖巧地趴在她脚下,汪汪叫了两声。

    宋锦书摸了摸平坦的小腹,柔声道:“宝宝,你也是。”

    “妈妈现在有了钱,有了大房子,你也跟着妈妈吃香喝辣吧。”

    这个孩子,她是一定要留下的。

    孩子的爹,她也一定要找出来。

    她太渴望正常的家庭氛围,有爸爸,有妈妈。

    父亲去世的时候,她还很小就被送往孤儿院。

    长到十二岁,沈家为了庆祝奶奶六十大寿,给孤儿院捐了很多钱。

    她趁着奶奶与沈家到孤儿院慰问的间隙,故意摘了一朵梅花别在耳后,成功引起了奶奶的注意。

    尔后,又通过活泼乖巧的表现,顺利被奶奶收养,终于离开那个人吃人的地方。

    沈家看不起她,不让她姓沈,于是便只能随奶奶姓宋。

    太太江明月更是从未正眼瞧过她一次。

    哪怕她不仅是江明月名义上的养女,还做了江明月三年法律意义上的儿媳妇。

    可那又如何,她被奶奶养在身边。

    学钢琴学马术学芭蕾,读国际学校,有佣人保姆伺候,司机接送上学。

    被奶奶养得娇娇的,比大小姐还像大小姐。

    在生存面前,尊严是最不值一提的东西。

    院子外传来汽车引擎声,她极不情愿往外瞟了一眼,瞬间又高兴起来。

    这是大哥的车。

    宋锦书“噌”的一下从秋千上站起来,快步跑过去。

    “大哥,你今天不忙吗?怎么有空到我这儿来了?”

    男人握着方向盘的手抖了下,嘴角微勾,讪笑道:“哟,就这么着急想做我大嫂?”

    好一张惨绝人寰的帅脸,怎么就非得长嘴?

    宋锦书“砰”的一声关上车门,“又来偷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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