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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方纪

方纪同志:来示敬悉。委写之书名兹写好附上。其实我写的字不好,不及您以左腕所写之毛笔字。左腕写毛笔字而能如此圆妙,实深钦佩。窃谓您当自写书名而题曰:左腕自书,那就更好了。

    匆匆,即颂撰祺!

    茅盾〔一九八○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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