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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沈馥之却将姚欢拽往东厢书房里。

    “睬他作甚,哭累了自会停下。”

    沈馥之不耐烦地说了句,关上门,将灯点了,坐在书案前,定定气息,才换了览宝似的神情,小心翼翼地将手中的卷轴铺展再案几上。

    姚欢乍看那龙飞凤舞的书法,一阵发怵。

    娘来,又要认繁体字。

    再一瞧,松一口气。

    高高低低的一串儿字,她都认出来了。

    “日啖鸡脚三两斤,世间何须扬州鹤”

    ===第四十一章

    苏迨写的招牌===

    姚欢刚要脱口而出“这不是苏学士的日啖荔枝三百颗”句式嘛,猛一想,不对,自己这是后世人的视角。

    “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做岭南人”乃苏轼被贬惠州后所写,按照姨母所说,苏轼去年才出京南下,往惠州去,自己还是别自作聪明,万一时间上略有差池,徒惹听者疑虑就不好了。

    她只抿嘴一笑,向姨母道:“这字真好看,这句话的意思是,吃了俺家的鸡脚,还要什么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吗?”

    沈馥之并不掩饰自信:“只要东西做得好吃,口气夸得大些又如何。欢儿,你可知这幅字是姨母向谁求来的?”

    姚欢知趣地摇摇头,一脸愿闻其详的神色。

    “是苏学士的二公子,苏迨苏仲豫。三日前,他亲自来咱们的饭铺道谢。”

    姚欢道:“苏二郎知晓姨母辗转求了曾家?”

    沈馥之道:“曾家给孙子娶妻一事上,的确有些仗势欺人,这原也是朱紫人家的惯常作派,不稀奇。但曾枢相既然答应了帮苏二郎留在京城,必不会食言。”

    她顿了顿,换了斟酌之意又道:“不过,曾家会教苏迨知晓,更是意料之中的。”

    姚欢略一思忖,便明白了沈馥之为何这么说。

    曾布此人,以改革派宰相王安石的心腹起家,又被宋神宗在市易法事件中利用来打压过于嚣张的新党。

    然后,鸟尽弓藏,神宗把脸一抹,任由新党“清理门户”、贬逐曾布离开权力核心。直到神宗驾崩、赵煦登基,赵煦的祖母、神宗的母亲高太后把持朝政,曾布因为攻击过改革派的市易法,又被保守派高太后和司马光看中,起复回京。司马光让曾布修改那些已经实施的新法,遭曾布拒绝,于是再次将他外放。

    直至小天子亲政,曾布才终于迎来的仕途的真正春天。

    在一连串白热化的新旧党争中,曾布虽为王安石门下,却受到主导变法的神宗和新党伤害最大,幽深的帝王之术与残酷的政治斗争,给了他深刻的教训。

    即便如今他受到新天子赵煦的器重,焉知这不是重复当年先帝神宗的制衡之法,用曾布来制衡章惇呢?

    为苏家说话,曾布总的来说没有太大忌讳。当年苏轼差点儿死于乌台诗案时,曹太后就说过一句“圣朝不可杀名士”。

    苏轼是名士,他那个身为欧阳修孙女婿的二儿子苏迨,堪称小名士,曾布本来就要与章惇、蔡京这种鸡血新党划清界限,替旧党小名士在天子跟前说句话,正合适。

    但谨记不要再做小白兔的老狐狸曾布,也知圣意难测,尤其当今这小官家赵煦,被祖母压制了这多年,从前上朝时只能看大臣们的屁股大臣都向帘幕后的高太后奏事,这皇位上的原生伤害,或许令他在今后的岁月中都无法理智地处理君臣关系。

    故而,曾布必须对外披露沈馥之,主要是披露沈馥之背后的那位先人沈括。苏沈旧情,在后人之间延续,市肆商妇亦有侠义热肠,曾枢相慨然出马进言这些笔墨,渲染到位,曾布才能免于被政敌攻讦“主动同情旧党、坏官家名声而立自己牌坊”。

    沈馥之待姚欢从若有所悟中回过神,继续道:“那日俺在饭铺后头,与苏二郎说叨了好一阵。唉,他也是从小坎坷到大,幼时就已跟着苏学士颠沛流离,前几年总算在京城安顿下来、与欧阳学士的孙女成了婚,不想那娘子难产过身了,父亲又再次被贬。不过,苏二郎道,苏学士到了惠州,倒还适应那边水土。今岁立夏前后寄来的家信中,还说笑自己到了花果仙山一般,吃到许多新奇果子。”

    姚欢虽背不得几句苏轼的诗词,但对这位一生数次起落、依然豁达乐观的人典范,素来佩服。

    她于是由衷赞道:“苏学士气度如江海,一蓑烟雨任平生。黄州那般艰苦都熬得了,在惠州定也能竹杖芒鞋胜骎马。”

    又似漫不经心提起:“姨母,惠州,可是盛产荔枝的所在?上回我看巷子里陈木匠家的哥儿,捻着吃的蜜饯果子,就是惠州腌渍后运来开封的红盐荔枝。”

    沈馥之冷笑:“陈木匠如今给蔡京制琴案,家里的崽子自是吃得起红盐荔枝。”

    她言罢,敛嘲收讽,盯着横幅上的前半句,向姚欢道:“苏二郎说,苏学士在惠州还做诗罗浮山下四时春,卢橘杨梅次第新。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做岭南人。这诗确实生动有味,但最好只在家信中,否则若流传开来,又要教蔡京那起子宵小之辈,摘词雕句地去天子跟前嚼舌头,说苏学士尖酸刻薄,以诗讽谏。”

    姚欢心道,果然这首后世的小学生必背诗,目下还没公开发表呢。

    还好还好,我方才没傻乎乎地讲这诗给姨母背一遍。

    继而,她呵呵一乐,作恍然大悟状:“日啖荔枝三百颗,就是这横幅的由来呀!”

    沈馥之得意道:“你姨母是什么人,从不把矜持当饭吃。苏二郎清风明月地刚吟完,俺就灵机一动,苏二郎此番欠俺恁大一个人情,你的鸡脚摊头要开张,何不让她给你写个招牌?世间哪得扬州鹤,本就是苏学士“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里头的一句,左右都是写的吃食,与日啖鸡脚三两斤一配,管它平仄韵脚呐,俗禽压了仙禽,全无虚头八脑的附庸风雅,岂非正合了世间美味之真谛?”

    姚欢咧嘴:“姨母通透,不过,这吹牛皮的句子,苏二郎也肯给咱们写?他不会觉得是冒犯了苏学士的雅作?”

    沈馥之摆摆手:“哎,什么雅作俗作的,正因姨母我从心底敬重苏学士,才更懂得如何看待学士这些写猪肉写山味写瓜果蔬菜的好句子。荔枝难道比鸡脚高贵?都是大快朵颐之物嘛,荔枝能吃三百颗,鸡脚就不能吃两三斤?人家苏二郎可没你想得那么矫情,其实俺原本只求他写一句,日啖鸡脚三两斤,是他也说有趣,笑眯眯地主动又送了一句,世间何须扬州鹤,今日便将这写好的横幅送到铺子里”

    哈,这苏迨也挺逗的呀。父母的豁达,果然大概率会传给孩子。

    不过,更逗的是姨母,实力演绎商人本色,向苏家主动施以援手是真的,但讨个福利回馈也是张口就来的。

    沈馥之打个哈欠,交待姚欢:“明日去隔壁巷子裱画匠处,安个框子,挂在新摊子上头。开封城就是教士们的墨水泡出来的,甭管卖什么,有幅名家写的店招匾额,总是更能引些客人来。“

    ===第四十二章

    代理和直营渠道两手抓===

    这日,刚到辰时中,姚欢和美团推着花费十贯巨资、全新打造的食摊车,几乎是和运冰块的商贩同时抵达明月楼的。

    “欢姐儿,这就是俺与你说的,合露雪家的冰。他家老板好说话,大小买卖都做,东水门一带到了伏天,不论正店脚店,还是街坊邻里,要冰,都找他家买。”

    美团说着,上前几步,一边殷殷地和运冰的伙计们打招呼,一边将汗津津的脸凑近冰车,蹭点儿凉意。

    美团面相讨喜,伙计们又识得两位小娘子已经连着给明月楼送了三天鸡脚,遂也和和气气地勾上一小坨冰,在地上砸了一瓣,递给美团道:“擦擦,凉快凉快头面。”

    美团一叠声道谢,接了冰块,递给姚欢。

    姚欢穿越来时正是端午,此后一天热过一天,她出来街上走动后,常能看到运冰车。

    古人的智慧不可小觑,用硝石与水制冰的方法,唐朝的人们就已掌握。无非彼时尚算中世纪的黄昏,还时有战争,政府管控各种物资极严格。

    如今这大宋盛世,承平既久,硝石采运已放开,民间有财力的商户,便投资专做制冰生意,越是在讲究生活品质的都市里,越是容易发大财。

    姚欢接过冰块,取出帕子包了,在额头脸颊敷了敷。

    妈妈咪呀,真爽快!比井水好使多了。一路为了防晒而牺牲了散热、被头巾闷得通红的皮肤,瞬间就收了汗。

    清早就来张罗店里事宜的孟掌柜,迈出门来,看到烈日下,沈家这水灵灵、娇滴滴的外甥女,右手缠着帕子,左手拿冰块贴着通红的面庞降温,精神十足地与店里伙计清点每个陶罐里鸡爪的数目,不免也佩服起来:“虽是个小姐身子丫鬟命,做起事儿来的勤勉劲头,倒真是个正经买卖人的模样。”

    明月楼的菌子事件后,老板于德利知恩还情,跟沈馥之拍胸脯保证,今后关于酒水,沈二嫂只要开口,要几坛给几坛。

    沈馥之哪是假客气的性子,当场高高兴兴地收了这份承诺,还多提了一个合作意向:明月楼帮着卖卖外甥女研发的五味鸡脚。

    明月楼这样的中高级正店酒楼,除了本店供应的正菜酒水外,也允许一两家熟悉又靠谱的饭食小同行,做些鹌脯豆酥之类的下酒小菜,每天送来,由明月楼雇的焌糟娘子推着小车在席间叫卖。

    沈馥之带着姚欢,将豉焖、杏渍、咸齑、糟辣、虎皮五种做法的鸡脚,送来给于德利和孟掌柜试菜。于、孟二人纵然向来知晓沈馥之做下酒菜是一把好手,也仍是对这些去了骨头、又极入味的鸡脚赞不绝口,即刻爽快地允了沈馥之的供货要求,商定每日辰时接货,账期一旬一结。

    姚欢大喜,开始谋划鸡脚一半供明月楼、一半在姨母的饭铺前试水售卖,宋朝一斤约等于后世的700克,一斤鸡爪20个左右,她决定每日备货先以10斤、200个鸡爪试试,每个剔骨后切三段,一份4只,价钱和姨母饭铺的猪下水保持统一,卖二十,瞧着挺不错的一盘了。

    美团素来不太喜欢和阿四搭班,觉得他越来越油里油气。

    如今得了沈馥之的许可,可以跟着小主人一道另爪小买卖,姚欢又偷偷答应多给她每月半贯的工钱,身为奴婢的美团,顿时积极性空前高涨。

    每天几十个鸡的进货量,樊楼、遇仙楼、鸿运楼等大店才做得到,美团于是通过樊楼的同乡搭了线,以泔水的价格买来这些大酒楼不要的鸡爪,加上给同乡的回扣,一筐也就七八十,每日鸡爪的净成本,撑死了两百。

    姚欢掐指一算,若50份鸡爪都卖光,收入一贯,去掉主料和调料钱三百,巷子里帮忙剔骨的两个婆婆每人工钱五十,每日毛利半贯左右,虽不算多,也是个不错的开始了。

    姨母家的青江坊离于老板的明月楼不算远,也有二里路。饶是沈馥之找来的木匠将食车打造得十分好推,姚欢还是第一天就双手起了泡。

    今日,姚欢见竟能一早就碰上孟掌柜,忙抓紧机会调研市场反馈:“孟掌柜安康,俺的鸡脚,可教客官们中意?”

    孟掌柜笑道:“正要与你道喜咧,前日和昨日,除了杏渍的剩了好几个,红焖糟辣的,都卖光啦。”

    “喔,”姚欢若有所思道,“我只道这三伏天里,酸渍的开胃些,客官们原来不爱吃么?”

    孟掌柜直率地指点:“上明月楼吃饭的,多是男客,这大热天的,陪酒的歌妓们也少了些,吾等男子,豉油芥辣酒糟的皆喜,独独不要吃酸酸甜甜的,一股子蜜饯味儿、姨娘气,还不下酒。你呀,少做些杏渍的,真要做了,也卖给女子们当零嘴吃去。”

    姚欢听了连连点头:“多谢孟伯伯指点,俺可真是门外汉,自己爱吃杏渍的,未想到男子的口味和女子大相径庭。”

    “客气,客气,万事开头难,俺当年刚开始在食肆里做学徒时,连山药和芋头,都分不清咧。”

    孟掌柜说到这里,忽地想起一事,压低了嗓子与姚欢道:“对了,请大姐儿回去说与沈二嫂知,东家已经查清楚了,蕈子里混了见手青,是再不会发生的误会。让沈二嫂放心,东家与俺连北边的菜市都去瞧了,都是好好的白蕈子。”

    姚欢面上应着,心里却反倒打了一个格楞。明月楼的人显然有些话不方便再和外人说,但这见手青出现得也实在太蹊跷了。

    卖鸡脚的另一个阵地上,战绩却不太理想。

    姚欢和美团推着小车回到姨母的饭铺前,将剩下的一半鸡脚摆开码好后,正是汴河两岸开始热闹起来的时辰。

    沈馥之在里头收拾猪下水,每忙活一阵,就出来看几眼外甥女和她的小摊车。

    姚欢站在“日啖鸡脚三两斤,世间何须扬州鹤”的招牌下,倒是不大有从前在闺中时的生涩,而是拿竹签子戳着一块软糯糯的脱骨鸡脚,招呼着进店吃猪下水的食客们尝尝。

    “滋味不错,只是没油水咧。俺们还要去赶工,吃饱了,回把气力才是顶要紧的。姚大娘子,你这小食,还是卖给那些游河的官人娘子罢。”

    贩夫走卒们一脸憨厚地回复姚欢。

    事到如今,沈馥之已经十二分相信外甥女是铁了心要入饭食行当。

    她于是走到姚欢身边,摇着蒲扇安慰道:“现下天热,这个时辰游客稀少,邻里懒得出门,纤工力夫们又没得闲心吃你这小食,今天卖不掉,就送给左右的脚店伙计们吃,做个人情。明日的那些,要不都送去明月楼。”

    姚欢回身捧起桌上的水碗,咕嘟嘟饮了一大口,嘴角一弯,柔声细气但态度坚决地对沈馥之道:“姨母,我推车去周围坊巷吧,有婆婆姑嫂小娘子经过的,我且和她们吆喝吆喝。”

    沈馥之知道姚欢如今主意大,也不拦她,招呼阿四找个干净轻便的箧筐,装了一壶杏皮水、四个咸齑肉末馒头,递给美团:“照应好欢姐儿,她身子骨嫩,提防她中暑。”

    姚欢和美团,主仆二人推着小车,捡路边的浓阴处走,不知不觉越走越远。

    擦肩而过的行人,或者坐在门口乘凉的闲人,扭头打量一番这食车,或直愣愣地向这车子行注目礼,未免好奇议论。

    “都说富、贵都抗不过三代呐,这不知又是开封城哪家没落了,长得这般体面的小妇人,出来贩浆卖饼。”

    “不是卖桨水饼子,人家招牌写着呐,日啖鸡脚三两斤。”

    “卖鸡脚?鸡脚谁要吃来。“

    “哎兄台你看那字,像大家手笔。“

    “有何怪哉,吾那日在东大街吃酒,店家蒙酒坛子的帛布上,好大一片字,你们猜谁写的?苏学士苏公!世态炎凉,人一被贬,从前送出去的墨宝,好些都被扔了出来,教市井商肆捡了去。“

    姚欢和美团此前去明月楼走了几天车,就像那些江湖汉子走了几趟镖,已习惯了周遭议论,泰然处之。

    推着推着,美团伸脖子一望,忽地指着一片由几棵巨大杨柳树拱卫的空地,建议道:“欢姐儿,咱们去彼处试试。”

    “那是何处?”

    “儿郎们蹴鞠的地方。那边树荫浓密,儿郎们蹴鞠的劲头又大,三伏天都不消停,踢球看球的都不少人,二嫂说了,人气就是财气。人多的地方,你就算卖坨狗屎,都有人抢。”

    噗

    姚欢正喝着杏皮水,听了美团的比喻,一口杏皮水喷在地上。

    “你,你,哎唷,咳,咳咳”

    姚欢来不及笑骂,咳呛起来。

    美团吓得停了食车,回过身来给小主人捶背。

    恰此时,一匹高头大马从她们身边闲步而过。

    马上之人听得那熟悉的女子声音,倏地回头。

    “可是姚大娘子?”他朗声问。

    姚欢喘着气抬眼望去。

    曾家四郎,曾纬。

    ===第四十三章

    你这车鸡爪,我承包了===

    曾纬今日,穿着湖青色交领小阔袖短袍,扎了赭石底子的双胜纹腰封,靛蓝裤子和绑腿,一双黑色的平底船鞋,未戴冠帽,发髻只拿帛巾裹得紧紧的。

    胯下雪青马的鞍鞯处,还挂着个革球。

    姚欢心道,这一看,就是要去参加蹴鞠这项大宋群众喜闻乐见的全民健身运动呀。

    再迅速地瞄几眼,啧啧,曾家四郎果然是高富帅第一梯队成员。

    衣服料子一看就是开封城高级定制也便罢廖,关键是打扮一紧身,宽胸阔背蜂腰窄臀的线条就出来了。

    虽说古人因为食物构成和烹饪技术的原因,普遍比较苗条。可如曾纬这般盘靓条顺、看着又有仙气又有力气的青年郎君,姚欢自忖也没在街头市里见到过。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自曾府遇险一别,暌违月余,白玉般的曾公子,不知是否因为常在烈日下健身打球,晒黑了不少。但颜值向来与肤色无关,譬如古天乐,不管白古黑古,都是天容玉色。

    姚欢由衷觉得,眼前的曾公子,就算倾国达不到,倾个开封城应该问题不大。

    “曾公”姚欢打招呼时下意识地要唤“曾公子”,一想自己算来是曾纬的晚辈,便生生地将个“子”字咽了回去。

    曾纬微怔,旋即眼中沁染得趣的笑意。

    曾公?虽然你我算来是叔侄辈份,可你这声“曾公”,也叫得太老了吧?

    但他此际,实则是舒心的。

    姚欢热得红扑扑、汗涔涔的面上,那种不善言辞的局促,如晨雾里粉荷上若有似无的一层清露,在曾纬看来很是稚拙可爱,令他顿时想起小令中那些描摹闺家女儿怯怯娇羞的句子。

    这才是小女子该有的自然美好的情态。

    平日里官宦贵胄子弟的交际聚会上,这个公那个公的千金们,要么自负风姿卓绝,要么自负聪颖多慧,端着名媛的架子矫情以极,言语往来比新旧党争还累。

    一个个仿佛抹了太多盐、下了太多酱的乳羊排,调味过度到肉质发柴,叫人尝一口就想放下筷子走人。

    所以,曾纬还是更爱与下等官员的郎君、甚至浮浪子弟来蹴鞠。

    大家哪来的阶级区别,都是凭身段腿功和真正的反应能力说话,直如沙场将卒或山中人般,尽显男儿智勇。

    曾纬跳下马来,和颜悦色地向姚欢道:“姚娘子客气了,喊我四叔就好。”

    姚欢微屈膝盖福了一福,依言轻声道:“四叔。”

    仍是低头看着地面。

    不知怎地,片刻前刚和他相遇时,姚欢还能目光坦然地望他几眼。此刻曾纬下马来到跟前,离她近了许多,她反而不敢再往他面上身上瞧去。

    曾纬嘴角微噙,亲切平易的辞令张口就来:“总说去二嫂的铺子里尝尝东水门头一号的炙肠子烤腰子,今日还真巧,于此处碰上娘子。在下有口福咯。”

    他说着,笑眯眯地往食车打量去,忽地看到苏迨写的那招牌,不免生了奇意:“日啖鸡脚三两斤,怎么,这满满一车的美馔,都是鸡脚,不是猪杂?”

    姚欢回过神,随着曾纬的步子趋到食车前,指着那排盛着五味鸡脚的陶缸道:“吾家在饭食行里是脚店,全靠滋味留客,滋味嘛,也须换换新的。譬如欧阳永书公的词,有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也有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姚欢语罢,自己都唬了一跳。

    艾玛,我这是突然开挂了?

    竟然也能张口就来诗词大会了?

    再回味最后引用的欧阳修那句元夕中的词,她真是大惊失色。

    意思忒也暧昧。

    她指着一车呕心沥血做出来的鸡爪子发誓,自己真的只是拿词打个比方,绝对绝对没有要撩人。

    哎,还不是因为,颜值身材乃永恒的荷尔蒙催化剂。看到曾家四郎,哪怕他现在面膛晒得黝黑,仍令姚欢自己想起前世读中学时背诵的清雅宋词里的插图。

    对,曾四叔他,就是从画中走下来的仙界一哥,直教姚欢望着望着就被他带入吟风弄月的艺沟里去。

    一旁的美团,也始终眼睛都不眨地盯着小主人和这位从天而降的男子。

    原来是曾府的郎君呐,真好看,邵郎中在他面前,也得甘拜下风。

    美团很喜欢一表人才又和气斯的邵郎中,但她觉得,若与眼前这年龄相仿的曾四叔比,邵郎中就像,就像饭铺里忘了刷豆豉就去烤的猪肠子,食材本身吧,是挺新鲜的,只是缺了点风味。

    美团的主人沈馥之,看似性子金马大刀,实则在紧要问题上口风很紧。

    是以,美团并不知晓姚欢那日在曾府遇险之事,自然更不知晓眼前这位俊美的曾四叔,当天救了姚欢一命。

    她只是旁观者清,发现小主人面对这位曾四叔时,原本时而深幽如潭、时而活泼如泉的眸子呀,多了一份从未见过的神采仿佛忽然之间落了几颗星子进去,照得她的面孔更明亮啦。

    美团这婢子,最大的优点就是不会因为开弹幕而忘了本职工作,她眼瞅着那曾四叔因了小主人几句欧阳修的词,忽地面色现了不知如何接话的尴尬,赶紧捻起一张荷叶,揭开罐子的盖儿,麻利地夹出几段虎皮鸡爪,戳上签子,奉到曾纬面前。

    “大官人请尝尝,都是昨日傍晚煮透去骨,俺家大娘子五更天起来炸了又焖烂的,可惹味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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