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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猛地回头,就看见林哲丧心病狂地拿着刀冲我而来。

    保镖们纵使都是训练有素的行家,可因为事发突然,一时间也无法制止他。

    林哲的刀尖原本直逼林之扬,却在临近时突然手腕一转,对准了我。

    我感觉心脏在胸腔里猛烈地颤抖,但林之扬却一把将我护在身后,与此同时伸出脚,精准踢在了林哲的手腕上。

    刀,应声落地。

    保镖们如临大敌将林哲死死压在地上。

    林哲仍不甘心,嘴里不干不净地辱骂着,毫无最开始那般装出来的矜贵。

    不自量力,自取灭亡。

    林之扬又一次动了杀意,转身牵起我的手腕,直接离开了。

    从那天,我再也没有见过林哲和沈瑶瑶这两个人。

    林之扬先是查了林哲的银行流水,发现他这几年打着林家的旗号,抽了分公司不少固定资产挪为己用。

    挪用公款罪、盗窃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林之扬被判了三十二年。

    而至于他所谓的照片,也不过是当时狗急跳墙的说辞罢了。

    林哲被送进去后,甚至都不用我和林之扬开口,就有无数势力动用关系,找人在里面不分日夜地折磨他。

    不久,就传来了林之扬的死讯。

    而至于沈瑶瑶,从那天后,杳无音信。

    听说因为无法接受从云端跌落泥潭的落差,不惜给有钱人当玩物,被活活玩死在了床上。

    然而这些,对于我们来说,也不过是茶余饭后的闲谈罢了。

    毕竟,这些不值一提的人和我们又有什么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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