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18px
字体 夜晚 (「夜晚模式」)

第10章

    “大叔,我们先走了,回头见啊!”戴誉不顾田兴旺冷脸,回身与刚刚的车老板挥手道别。

    傍晚,乡间土路,碎金般的光影里,戴誉半躺在骡车中,翘着的脚随着音乐一点一点的。

    他之前主动挑起几个话头试图打破僵局,可惜田兴旺冷气全开,只管闷头赶车,根本不接茬。

    与陌生人坐在车里,没有话题可聊,空气尴尬到凝固,怎么办?

    打开车载音响!

    此时,同理!

    戴誉也懒得热脸贴人家冷屁股了,干脆从包里掏出一个收音机,在晃晃悠悠的骡车上听起了广播。

    虽然声音时有时无,但是斜阳微暖,清风拂面,分外惬意慵懒。他被这骡车晃得,已经睡了好几觉了……

    赶车的田兴旺回头瞥见他一副大爷模样,像是全然察觉不到自己有多不受欢迎,心下一阵气闷!

    可是,他也不能将对方赶下车!

    这骡车是队里的,不是他私人的,而且他尚且没正式落户芦家坳。芦姓人很是护短,万一被这个戴誉告到队里去,说他公器私用,他也没什么好果子吃。

    于是两人一车,就一路别别扭扭地走到了山脚下。

    “下车了!”田兴旺甩了一记响鞭,粗着嗓子闷声道。

    “这么快?”戴誉迷迷糊糊醒过来,搓了搓脸,关了丝丝响的收音机。

    田兴旺盯着他摆弄收音机的动作,眼里有掩饰不住的好奇和羡慕。

    戴誉注意到他的视线,嘿嘿一笑:“想要话匣子不?你跟我说道说道,为什么突然就不跟我说话了,我把这个话匣子送给你和支书女儿当新婚礼物,咋样?”

    本来态度已经有了一丝松动的田兴旺,听了他的话,脸更黑了,牵着骡车往山上走,不搭理他。

    戴誉无奈地耸耸肩,认命跟上。

    不说就不说呗,我也很高贵!

    从外面通往芦家坳的路,只有这一条。

    不过这条通道只容得下两人并行,要不是骡车被设计得足够窄,像一般骡车那种宽度是过不去的。

    大宗货物进山出山,全靠人挑肩扛小车推。

    芦家坳三面环山,一面邻河,在山间的一处开阔平地上,聚集着上百户人家,其中九成以上都是芦姓人。

    这些芦姓人原本姓努叶勒,是满族人。

    当年大清亡了以后,满人的处境每况愈下,努叶勒算是大姓,芦根生祖父担心满姓引人注意,便带着族人改了汉姓,一部分族人改姓陆,另一部分姓了芦。

    自此便隐姓埋名了起来。

    虽然改了姓,但是族人还聚居在一起抱团取暖。姓芦的这一支迁来了三不管地带的深山里,一过就是半个世纪。

    当戴誉翻山越岭地抵达芦家坳村口,又找回了当年在军工学院读书时,野外拉练的感觉。

    戴誉的到来不知怎的,在芦家坳引起了一阵骚动。

    “根生家的!快去看看吧!你家那个漂亮外甥来了!还是被兴旺那孩子用车拉回来的!”队里婶子的调门很高,还没进院呢,焦急的喊声就传了进来。

    正在灶台边炒菜的小舅妈,听到那个婶子的报信,拎着锅铲就跑了出来。

    见到村口站着的戴誉,虽然一身风霜,但也不掩其风姿,小舅妈在心里骂了句“造孽”,上前一把拽过戴誉的胳膊就往家里走。

    刚进门,连口水都没来得及喝呢,就见小舅妈“嘭”地一声关上院门,挥舞着锅铲气势汹汹道:“是不是你小舅给你递了消息,你才跑过来的?写了信还是发了电报?他那个人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净跟着添乱!”

    戴誉仰头坐在院子的石凳上盯着她大发雌威,默不作声。

    小舅妈被他那双迷茫的大桃花眼看着,又觉得外甥刚来就被编排了一通,确实有些说不过去。

    勉强整理好表情,语气硬邦邦道:“我给你做饭去!既然来了,也别马上回去了。这几天先在家呆着吧,等银花的婚礼办完了你再出去!别给人家捣乱!”

    戴誉:“???”

    这都哪跟哪啊?

    第15章

    戴誉还在懵着,院门就在这时被人从外面拉开了。

    进来三个男人——

    为首一人四十多岁,生得人高马大,肩头扛着猎羌,手臂上有隆起的腱子肉,青黑胡茬从下巴蔓延至鬓角,看起来十分不好惹。后面的两个年轻人除了没有胡子,其他地方像是与他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三人站成一排,跟三座铁塔似的,不明就里的还以为是土匪下山了……

    戴誉赶紧起身招呼人。

    “小舅,大哥二哥。”

    芦根生让两个儿子拿着猎物去后院处理。转头面对妻子时,臭着脸,显然是在门外听到了她刚刚那番说辞。

    “孩子刚来家里就被你一通排揎!那是当舅妈的该说的话吗?整天听风就是雨的……”虽然脸色不好,但语气还算克制。

    小舅妈自知理亏,讷讷地没有反驳。

    芦根生看向外甥,问:“说吧,有什么事?怎么突然跑过来了?”他心中其实已经有了猜测。

    戴誉没兜圈子,坦言道:“还是粮食的事。”

    猜测得到印证,芦根生只点点头,温声道:“走了一大天累了吧,先吃饭,吃了饭再说!”

    小舅妈的眼神在甥舅二人身上来回打量,少顷,不确定地问:“外甥不是为了银花结婚的事回来的?”

    小舅终于有点不耐烦了:“都跟你说了,别听风就是雨,银花跟咱家外甥能有什么关系?俩人都多少年没见了!”

    戴誉犹豫半天,还是问:“要结婚的银花,是我二堂舅家那个银花吗?二堂舅当大队书记了?”

    小舅妈不放心,还是抢话道:“对对对,你可别去给人家婚礼捣乱啊!你都订婚了,各自过好各自的生活……”

    戴誉打断她:“我俩是还没出五服的表兄妹,您担心的委实有点多余。”

    小舅妈反驳:“表兄妹怎么啦?我跟你舅舅还是表兄妹哩!”

    戴誉:“……”

    他倒是忘了,满清时期表亲联姻盛行,历任皇帝都有表姐表妹充斥后宫,如果谁的后宫里没有表亲,那才叫稀罕事呐。

    他无奈道:“现在是新社会了,国家早就明确规定五代以内近亲禁止通婚……”

    芦根生接话:“就是!忘了公社宣传干事怎么说的啦?以后凡是咱们村子里的表亲,一律不许通婚!不然你以为二堂哥为什么要招赘一个无父无母的外村小子?”

    小舅妈跟他们这些男人说不通,这哪是规定不规定的事?但是多说无益,她转身进灶房做饭去了。

    因为戴誉的到来,小舅妈用刚猎到的野鸡和野山菌炖了一大锅鸡汤,又用过年时做的腊肉煲了豇豆腊肉饭。

    戴誉看着面前飘着一层金黄油花的鸡汤,感受到扑鼻而来的香气,不自觉吞了吞口水,因为赶路而不佳的胃口突然就被唤醒了。

    芦根生看他馋得那样就知道他们在城里吃得不好,城里想吃个肉还得凭票购买。哪能像他们似的,馋肉了进山里走一趟,馋鱼虾了去河里捞一网,要啥有啥。

    戴誉吃着小舅不断往他碗里夹的野鸡肉,香醇咸鲜,肉质紧实有嚼劲,一口咬下去还有浓郁的汤汁从肉里溢出来,香得他恨不得连舌头一起吞了。

    因着家里四个男人都是能吃的,小舅妈今天蒸了满满一锅的腊肉饭。

    戴誉觑着那跟脸盆一样大的砂锅,心说看来这芦家坳是真不缺粮啊!

    饭桌上没有外人,他趁着吃饭的工夫就把陈斌找他换粮的事跟小舅说了。

    “直接给钱或者用工业品换都可以。”戴誉顿了顿道:“不过,交易地点您得提前找好,每次交易都要换个地方,时间都定在晚上。我跟他们说好了,甲地收钱,乙地交货,钱货不同行,见人不见物。这样彼此都安全。”

    那个陈斌为人太过张扬,保不齐什么时候就得被人一锅端了。

    万一让人顺藤摸瓜找来芦家坳,那真是得不偿失。

    大表哥端着烧酒杯诧异:“怎么?不是你亲自过来换粮啦?”之前两次都是他负责往公社运货。

    “我正打算在厂里找份正经工作,哪有时间总往这边跑!接手的这人是我们厂长的小舅子,人傻钱多。”戴誉跟他的酒杯一碰,“不瞒你们,为了能从咱们这换粮食,他被我狠宰了一笔。嘿嘿,等你和二表哥结婚的时候,我一人送你们一辆自行车,怎么样?”

    戴誉向来不是小气的人,没有母舅家的这层关系,他也赚不来那八百块。

    芦根生别看长得五大三粗,但是能当生产队长的人,哪能真是大老粗。外甥一说换人接头,他就知道这小子肯定拿了不少好处,不然哪能这么勤快地从省城跑到山里来。

    此时见戴誉不但坦言收了好处,还大方地许诺给出两辆自行车,他心里十分高兴,遂红光满面地答应:“反正今年秋粮快下来了,地窖里还存着好些去年的粮。换点钱也行!一会儿我去大伯家一趟,跟他老人家商量商量。”

    大伯是他们这一支的族长,也是上一任的大队书记。

    闹饥荒那几年,他们村田里的出息基本都上交了公粮。要不是有他带领全族人,偷偷摸摸在山上开出一大片平地种粮食,他们村别说用粮食换工业品了,不饿死人都是万幸。

    芦根生瞟了一眼妻子,对外甥道:“不用听你舅妈的,大男人哪能整天闷在家里,明天你早点起来,我带你上山打点野味,处理好了你带回城里去。”

    二表哥也道:“对,不用怕芦银花那个小胭脂虎!本来就是她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小时候的玩笑话哪能当真的,就她跟个傻子似的,大人说啥她就信啥!”

    头一次被比作天鹅肉的戴誉:“……”

    怪不自在的。

    “过年前听说你在省城订了婚,她还跑咱家来闹了一通,哭哭啼啼要死要活的。”大表哥也看不上银花的做派。

    虽说满人的姑奶奶都很厉害吧,但芦银花也真是过于厉害了。

    所以听说二伯给她找了个外村穷小子招赘,全村上下没有一个反对的,能嫁出去就不错了,别管找个啥样的,赶紧嫁了吧!

    翌日清晨。

    山坳里弥漫着一层缥缈的云雾,置身在青山绿水之间,戴誉感觉自己的心灵都被净化了……

    天刚蒙蒙亮的时候,他牵着两条猎犬,跟着小舅和两个表哥上山。

    刚走到半山腰,迎面就碰上了带着猎羌和弓箭的一队十几人的巡逻队。

    巡逻队中打头的是田兴旺,见了戴誉也不理会,只跟芦根生招呼道:“队长,昨晚有狼嚎,你们听到没有?”

    “什么时候?”芦根生诧异。

    他们家的院子在全村最中央,一般住在外围的人家才会听到山里动物的叫声。

    “就在后半夜两三点的时候,队里丢了几只鸡和一只正下奶的黑山正好我也带着家伙呢,跟你们一起上山找找!这狼都是成群结队出现的,可不能让他们进了村!”芦根生也没心思打猎了,说着就要加入巡逻队伍。

    “那行,”田兴旺嘴上答应着,却转头对戴誉道,“这位同志就别跟着了,山上危险,您下山跟婶子大娘她们做个伴吧,也省得她们担惊受怕。”

    第16章

    田兴旺的话音刚落,队伍里便传出压抑不住的笑声。

    戴誉以前每年都要来芦家坳过寒暑假,这些年轻人大多与他相熟。

    眼尖地看到一个笑得最欢的小青年,戴誉指着他笑骂道:“芦奇山,你又欠揍是吧!属你笑得最大声,我都看到你后槽牙了!”

    “哈哈哈,谁让你长成这副弱鸡样!我们正打算分成两队行动呢,要不要加入我们小队?你都两三年没进山打过猎了吧,哥保护你!”

    芦奇山是族长的孙子,从小就是个皮猴。戴誉跟他臭味相投,每次来芦家坳都要与他混在一起。

    戴誉将询问的视线投向小舅。

    芦根生知道这个外甥胆子大性子野,只点头道:“让金吒木吒跟着你吧。”

    然后从队伍里又挑了几个年轻小伙子,带着一帮人往东面的山坡上去了。

    小舅离开后,戴誉绕过田兴旺,与芦奇山来了一个熊抱。

    原本戴誉对田兴旺的第一印象很不错。谁知他一个大男人处理起感情问题婆婆妈妈的,有事你就说事,之前闷不吭声,现在又阴阳怪气。

    没意思……

    芦奇山用力抱了一下戴誉的肩膀,有些兴奋,又有些紧张兮兮道:“听昨晚那狼嚎,肯定不只一匹狼,一会儿你跟紧我们,别走散了啊!”

    戴誉颔首,回头向不远处喊道:“金吒木吒,走啦!”

    还在到处乱嗅的两条猎犬听了召唤,飞奔到他身边。

    戴誉俯身揉揉它俩的狗头:“你们别乱跑啊,万一被人当成狼给打死了,那也死得太冤了!”

    这两只猎犬是小舅特意养来看家打猎的狼犬,外形非常英武威猛。若不是尾巴一直上翘着摇啊摇的,耳朵也不够尖立,很容易被错认成狼。

    晨光熹微,天色不明不晦,山间的雾气尚未散尽。

    众人带着几条猎犬,穿过憧憧树影,耳边还隐约能听到气若游丝的虫鸣。

    戴誉深一脚浅一脚走在密林里,与芦奇山一起断后。

    眼见前方没有路了,队伍最前面的人在一颗遒劲的古松旁停下。

    “不能再往前了,这边就是族里规定的狩猎范围的终点!”有人喊道。

    深山里野兽猛禽很多,大多时候不会出山,与人类的生活圈子一直处于一个微妙的平衡。

    虽然这一队七八个人都是年轻气盛的大小伙子,此时却并没有人想去探索危险神秘的大山深处。

    众人商量着换了个方向,往山脚走。

    走了不到二十米,便听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声,有人指着不远处小声提醒:“你们快看那边!”

    戴誉顺着他的手势望去,只见一处野草丛生的山石旁,躺着一只浑身是血的黑山羊,被折断的后腿还在不时抽搐。

    而距离黑山羊不远处,正趴着一只奄奄一息的灰狼!

    几个年轻人顿时紧张起来,有武器的握紧武器,什么也没有的,比如戴誉,回身就要去找他的左右护法——金吒木吒。

    山里人都清楚,狼是群居动物,大家怕的不是面前的这匹狼,而是那个未知的,也许数量会很庞大的狼群。

    芦奇山是个傻大胆,扒开人群就要凑近了去看。

    虽然胳膊被戴誉眼疾手快地一把攥住了,但这个距离也够他看清楚的了。

    “好像是一头在产仔的母狼。它肚子底下有三只小狼崽!”见到狼崽的芦奇山,声音里有抑制不住的激动。

    好奇心战胜了未知的恐惧,几个年轻人都蹭过去看那三个狼崽,田兴旺试探着伸手去抚摸其中最肉乎的那只。

    “哎,别动!”

    可惜,戴誉阻止的话不及田兴旺的动作快。

    他不但抚摸狼崽的皮毛,甚至还怜爱地抱了起来!

    与其他自小长在山里的年轻人不同,他的村子在平原,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碰到狼崽呢。不过他也知道,偷了狼崽会引来狼群报复,所以只想抱着过过瘾而已。

    他们的动静,终于引起了母狼的警惕,即使因为产仔已经很虚弱了,还是勉力睁开眼睛,呲着牙,示威似的呜呜了两声。

    戴誉甫一听说这是一只产仔的母狼便觉不妙,母狼附近不可能没有公狼守着啊。

    他在附近四下睃巡,眺向身后的金吒木吒时,身形突然顿住。

    尽量不动声色地小声问身边一个青年:“你们带了几只猎犬上山?”

    “三只。”

    戴誉慢吞吞道:“我带了两只。你确定你们只带了三只?”

    青年见他神色不对,追问:“怎么了?确实是三只。”

    戴誉被湿润的山风吹得打了一个激灵,低声喃喃:“咱们身后有六只猎犬……”

    多出来的那只猎犬远远坠在末尾,戴誉盯着它的眼睛,不敢轻举妄动。

    毛色灰黄,耳朵尖尖,粗粗的尾巴耷拉着。

    青年明显也发现了它,深吸一口气,他大喊道:“我操!羌在谁手里!这里还有一匹狼!”

    金吒发现了队尾混进来的野狼,不知哪来的胆气,极其勇猛地冲着野狼飞扑过去。

    木吒快速奔至戴誉身前,面对一狼一犬缠斗的方向,压低身体,几近匍匐在地,喉咙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嘶吼声。

    可惜金吒到底只是一只狼狗,实力不敌身经百战的野狼,几个回合下来,便被野狼叼着脖子甩进了旁边的草丛里。

    见到野狼转过头来试图袭击人群,没有武器的人早被吓得四下奔逃。

    田兴旺逃跑的时候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抱着狼崽,慌慌张张地跑向戴誉所在的方向。

    眼见野狼冲着田兴旺奔袭,戴誉吼出的话几近破音:“快把狼崽放下!”
← 键盘左<< 上一页给书点赞目录+ 标记书签下一页 >> 键盘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