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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热油爆香蒜末,茭白丝和胡萝卜丝放在一起煸炒片刻,加半勺蚝油、一点儿盐、一点儿糖。

    炒软之后,少许清水略略炖煮,再撒把翠绿的葱花,不需要任何多余的步骤。

    软嫩咸甜,鲜得舌头都要掉下来。

    或许是项嘉的提点管用,夜里,隔壁只闹腾了一次,动静也小了许多。

    许攸宁“呜呜”地哭着,好像受过很多委屈,流再多眼泪都发泄不完。

    唐梨压低声音,不厌其烦地安慰她,末了哼起一首不知名的歌谣。

    少女的声音很甜很软,有效安抚紧绷的神经,将人从噩梦拉入宁静美梦。

    项嘉翻了个身,慢慢呼出一口气。

    虽然过程很难,许攸宁总会一点一点好起来的。

    肚子里的孩子,真心喜欢她的人,或许还有挂念她的父母……许多人和事,都会牢牢牵绊住她,帮助她回到正常轨道。

    可项嘉什么都没有。

    天色早在多年前黑透。

    曙光永远不会到来。

    0022

    大盘鸡

    时光如水般流过。

    或许是解脱的日子即将到来,项嘉不再像从前那样焦虑,变得平静了许多,对人和事也越来越宽容。

    就像弥留之人回光返照,她甚至不排斥唐梨的接近,常常陪着女孩子逛菜市场,拼单购物,教对方如何照顾孕妇。

    对待程晋山,又多了一重说不清道不明的责任感。

    无论主动还是被动,捡回家的流浪狗,总得花点儿心思,教会它如何谋生。

    好的是,这条狗是白眼狼托生,怎么养都养不熟,等她离开那一天,应该也不会伤心难过。

    不好的是,他的文化水平太低,社会经验也有限,虽然深谙在底层摸爬滚打、偷鸡摸狗那一套,却对人情交际一窍不通。

    “我知道你看不惯李哥,但面子功夫还是要做。”项嘉看着蹲在门口嗑瓜子的程晋山,只觉一百万个闹心。

    “他不是好人,偷摸郑姨屁股,眼睛专盯着大姑娘小媳妇看。”程晋山撇撇嘴,十分不屑。

    “人家好歹是这儿的小老板,该忍就忍,别给林叔惹麻烦。”项嘉轻声叮嘱。

    程晋山兴致不高地“哦”了一声,忽然扭过头,上下打量她。

    他皱起浓眉,问道:“他……没有占过你便宜吧?”

    这女人不修边幅,模样也普通,应该不至于。

    可谁知道男人精虫上脑,能做出什么事。

    项嘉怔了怔,哭笑不得:“没有……”

    程晋山松了口气,顿了顿又说:“谁敢欺负你,直接跟我说,看老子不开了他们的瓢。”

    他这人坏毛病一大堆,但最讲江湖义气。

    项嘉收留了他,又帮他办假证,给他介绍工作,已经算是自己人。

    程晋山护短得很,看不得自己人受委屈。

    项嘉心里有些感动,却下意识拒绝:“不用,没人欺负我。”

    就算被人欺负,她也会想办法独自应对,再不济一个人缩在角落,默默舔舐伤口。

    所有无缘无故的好意,背后总隐藏着更加可怕的陷阱。

    三月十六日,程晋山拿到第一笔血汗钱。

    两千五百元整。

    不是靠坑蒙拐骗,更与人命无关,每一张红票票的来历都光明正大,经得起反复推敲。

    还没到下班时间,他就往项嘉铺子里跑了三趟。

    “晚上一起吃饭,我还喊了虞雅姐和万哥,咱们去吃大盘鸡。”少年的兴奋和得意明晃晃写在脸上,“南边儿新开的一家,生意可好了,待会儿我先去占位置!”

    他当东道主。

    这顿饭必须安排得妥妥当当。

    新疆人开的大盘鸡店占据大街小巷,但凡盘子不够大,材质不是不锈钢,都显得不正宗。

    点的是中辣口味,红彤彤的辣椒、面糯软烂的土豆、色泽诱人的鸡块一并泡在浓郁的汤汁里,顶上再点缀一把香菜,吃的是热闹红火的市井味道。

    女人喝果粒橙,男人碰雪花啤酒,浩浩抱着碗涮过清水的鸡肉和土豆吃得正香。

    “老板,下两份面!”程晋山辣得直哈气,“咕咚咕咚”猛灌啤酒。

    没有面条的大盘鸡,不算完整。

    还得是宽面,手工揉制的最好,煮熟后倒进盘子里搅一搅,混几颗嫩嫩的青菜,足以有效安抚被辣椒折磨的肠胃。

    喝多了酒,男人们带着浩浩结伴去撒尿。

    虞雅找了个服装店导购的工作,靠提成吃饭,每天早出晚归,非常辛苦。

    但挣的是干净钱,腰杆子硬,说话底气也变足,整个人的精气神儿都显得不一样。

    这会儿,她穿着驼色的薄毛衣,浅蓝色牛仔裤,长发挽起,保守又温柔,像极了贤妻良母。

    眉眼染上几分愁绪,她吞吞吐吐地跟项嘉倾诉心事:“老万想跟我领证……催着我跟他回老家见爸妈,可我还没想好……”

    “他介意你的过去吗?”项嘉一针见血,说中虞雅隐忧。

    “我没敢问,不过……他有个工友,以前去过我那儿……上周在工地撞见,说了两句话,老万很不高兴……”虞雅轻轻叹气,眉宇间愁云更重。

    何止是不高兴。

    压着她折腾了大半宿,一个字不说,动作粗暴得吓人。

    “还是得说开。”项嘉给出理性建议。

    “可是……”虞雅低头搅拌碗里的面,眼圈有点儿红,“我怕他嫌我脏……”

    到底在泥潭里泡了好几年,哪那么容易洗干净。

    “他要是嫌你,就再换一个。”项嘉引她跳出困局,将目光放长远,“感情的事情,强求不来,他心里过不去,你也没必要委屈自己。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有得是。”

    说句难听话,一个是离过婚的粗糙汉子,一个是带着孩子的失足妇女,破锅配破盖,哪有谁配不上谁?

    从项嘉的角度看,虞雅年轻貌美,性格也好,与其优柔寡断,不如早点儿把脓疮挑破。

    万金元要是看不开,那是他没福气。

    人生路漫漫,说不定有更好的姻缘等着她。

    退一步讲,没了男人也能活。

    无欲则刚,老话不是没道理。

    虞雅被她点醒,眼睛亮了亮:“你说得对,我找合适的时机和他好好谈谈。”

    大不了一拍两散。

    她已经度过最艰难的时刻,这会儿有孩子在身边,又有本事养活自己,确实没必要低声下气地求人怜悯。

    如果老万心里的疙瘩解不开,就算领了证,以后该生气还是要生气,建立更亲密的关系之后,说出来的话肯定更伤人。

    万金元还不知道自己的墙脚被人挖倒一半,乐呵呵地拍着程晋山肩膀,给他递烟。

    “小程交女朋友了吗?”自己有喜事,总盼着别人也成双成对,他粗声粗气问道。

    “没有,先赚钱再成家。”程晋山完全没开窍,跟着他吞云吐雾,听见浩浩咳嗽两声,又按在水泥地上掐灭,“穷得叮当响,拉着人陪我喝西北风有什么意思?”

    “让你姐给你介绍。”万金元看看他的脸,开起玩笑,“你这条件,小姑娘喝西北风也乐意。”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程晋山非常受用,“嘿嘿”笑了好几声。

    可他松松散散的好日子已经到头。

    这天晚上,吃得肚皮滚圆,程晋山正打算睡觉,看见项嘉从帆布袋里掏出一摞书。

    全套初中教材。

    看着像旧书市场淘换来的,新旧不一,上面还写满鸡爪一样的潦草字迹。

    “从今天开始,每天自学两个小时,我监督你。”项嘉定下死任务,“有不懂的问我。”

    “不是……没必要吧?”程晋山感觉到一阵牙疼,“我都多大了,还学这个干啥?”

    “到底想不想学?”项嘉态度和和气气,语气云淡风轻,像是在民主地征求他的意见。

    与此同时,她递出自己新拟的菜单。

    一左一右,两列选项——

    自学时间小于两个小时,吃糠咽菜。

    超过两个小时,大鱼大肉。

    连续打卡一个月,还能解锁额外大餐。

    程晋山咬咬牙,又咽咽口水,眼睛盯着明天的B选项——

    回锅肉。

    “想学。”他斩钉截铁。

    0023

    回锅肉

    程晋山财大气粗,一口气分摊三个月房租——共计九百块钱,毫无搬出去的打算。

    他算得明白,一人独居房租翻倍,又没热饭热菜可吃,买什么都要花钱。

    大城市物价高得吓人,能省一点是一点。

    而项嘉也没赶人。

    三个月后,正好到日子。

    她待他再好一点儿,他到时候说不定会帮忙收尸。

    这房子又破又小,胜在租金便宜,他要是不嫌晦气,完全可以继续租。

    没准那位面甜心苦的房东奶奶,还会给他优惠。

    两个人都方便。

    学习枯燥,需要配点儿香辣刺激的食物。

    程晋山是无肉不欢的人,这冰箱从过年就没停过。

    他热衷于买各种各样的生肉熟食回来,将冷藏柜塞得满满当当,似乎食物充足,才能获得安全感。

    项嘉取出一块肥瘦分明的优质五花,往沙发上看了一眼。

    茶几上铺着习题册,程晋山大马金刀坐在那里,双眼注视着虚空,正在神游天外。

    修长的手指间夹着支黑色中性笔,转笔转得飞快,一看就是深谙此道。

    她轻轻咳嗽一声。

    程晋山立刻回头,眼神精准锁定她手里的肉,在草稿纸上胡乱划了几道,装模作样道:“我学着呢!”

    “把第一节后面的练习题做完,待会儿我来检查。”项嘉接了锅清水,切了点儿葱段、姜片,将五花肉放进去煮。

    看在肉的面子上,程晋山不敢再敷衍,老老实实啃起数学课本。

    出租屋没有所谓的厨房,客厅角落接了根天然气管道,架一台双头不锈钢灶台,通风换气功能很差。

    因此,肉香很快充满整个房间,不断撩拨程晋山本就不太坚定的心神。

    他挠了半天脑壳,起来上了两趟厕所,又倒了杯热水,来到项嘉身后晃悠。

    水滚之后,撇去上面浮沫,再煮十五分钟,等到筷子能够轻松戳透肉皮,捞出晾凉。

    “做完了吗?”项嘉不喜欢他靠得这么近,微微皱眉。

    “还没,我歇会儿。”懒驴上磨屎尿多,程晋山表现出少见的殷勤,“要不我来切?”

    切肉也比学习有意思。

    “不用,你捞碗腌萝卜出来。”项嘉指指角落的小瓷坛。

    “好嘞!”程晋山积极地抽出两根筷子,夹起白生生的糖醋萝卜条,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不对,“捞咸菜干嘛?”

    “给你吃。”项嘉语气平平静静,又暗含威胁。

    程晋山将筷子放下,灰溜溜地坐回去。

    煮好的五花肉切成薄片,起油锅,用大火煸炒片刻,改为小火慢煎。

    喜欢吃肥一点儿,就少煎一会儿,可项嘉更偏爱瘦肉。

    耐心地将肥油煎出,等到肉色变为焦黄,肉皮微微翻卷,挖一勺郫县红油豆瓣酱放进去,改大火翻炒均匀。

    蒜苗必不可少。

    三四棵就好,洗干净后,蒜叶和蒜白切成小段,如果个头比较粗,蒜白部分还要从中间剖开。

    蒜白和青椒一并下入,加料酒去腥,少许生抽、半勺糖调味。

    由于豆瓣酱和生抽自带咸味,不需要食盐画蛇添足,等到食材断生,再将容易熟的蒜叶倒进去。

    项嘉不喜欢用味精,炒得差不多,直接盛出,洗干净手走向沙发。

    基础打得不牢靠,又丢下好几年,程晋山将一页练习题答得磕磕巴巴,错误百出。

    项嘉用红笔批改,密密麻麻的叉号中间,难得混一两个对勾。

    少年猛吸一口肉香,垂死挣扎:“我尽力了,真的,给次机会。”

    项嘉没发脾气,反而鼓励他:“我知道,没关系。吃完饭我给你讲讲,到底错在哪儿。”

    她还给他多盛了一碗饭。

    程晋山盯着冒成小山的白米饭,神情有些愣怔。

    他夹起香喷喷油滋滋的肉,奋力扒拉了大半碗,忽然憋出句有点儿煽情的话:“我知道你是为我好。”

    他是没读过什么书,可也知道好歹,懂得是非。

    项嘉没接话。

    可他不知哪根神经搭错,煽起情来没完没了:“从来没人对我这么好过。”

    管吃管住,还给他义务补课,至今为止,除了扇过他一巴掌,再没发生任何肢体接触,显而易见并不馋他身子。

    真是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好人。

    项嘉抽出张纸巾擦擦辣得通红的鼻子。

    这误会有点儿大。

    她没他说的那么好。

    有些事只是举手之劳,哦,其中可能还掺了点儿打发时间的想法。

    没事做,更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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