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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我伸手去捡那枝花的时候,头顶的雨忽然停了,一只白皙修长的手,慢慢地捡起了那朵花。我惊得抬起头来,那里站着一个男生。
他穿着白衬衫、黑布裤,一头稍微带点然卷的黑发,一双琥珀色的眼眸,一手撑着伞,一手拿着那朵白玫瑰。
他就站在我面前,离我不过两步远,朝我伸着手。
我接过那朵花,然后站起来飞快地跑开。
我想找个地方把己藏起来,每一根发丝,每一声呼吸,都藏起来。
我跑得太快,没有看清脚的台阶,仓促中猛地摔倒,抱在手里的那束花散落得到处都是。
雨得很大,我的视线已经很模糊了。
眼睛胀得很疼,脸上全是水,我分不清是因为己在哭,还是雨水的过错。我抬起手狠狠地擦,却怎也擦不掉。
我继续捡那些花。我不让这些花留在这里,连一片花瓣、一片叶子都不以。
“喂!”
那个男生从背后喊了我一声。
我没有回头,抱着那些花狼狈地跑开了。
宫雅站在墓园入处的遮雨棚面冷冷地看着我,那眼神冰冷刺骨。
恨我吧,永远恨我,不要原谅我!
我存在的理由,就是承受你的憎恨的。
对不起,对不起!
我知道无论我说多声“对不起”都毫无意义,是这份愧疚,这份痛苦,除去“对不起”,我不知道要如何才表达。
我浑身湿漉漉地跑回了家,一路上我摔倒了好几次,膝盖和手臂都擦伤了,伤被雨水泡得发白。
到家的时候,妈妈看到我这个样子,直接冲过来,拿干毛巾替我擦着全身。
我知道,她心疼我。
是,为了爱我的人、恨我的人而活,我很痛苦。
脑袋像是要爆炸一样,心脏仿佛要被生生撕成两半。
“妈妈,我疼。”我抱着妈妈,小声地说道,“我好疼。”
“不疼,不疼了。”妈妈用手拍着我的后背,“拾雨,如果难过就哭来吧,哭来就好了。”
“妈妈,对不起,我真的真的好难过。”难过得不愿意再看一秒的太阳,难过得不想再次睁开双眼。
“嗯,没关系,没关系的,拾雨,妈妈在这里,妈妈陪你。”她小心地替我处理伤。
我看着她头顶生的白发,心中越发苦涩。
我觉得己真的特别特别糟糕,我让爱我的人担心,让恨我的人得不到解脱,我又不去死,只这样痛苦地活着。
“妈妈,我到底是为什而生啊?”支撑着我走到天的支柱有了裂痕,像破碎的玻璃窗一样,起了纵横交错的蛛网,一切都开始坍塌,“我要怎办啊?”
张医生给我构建起来的,属于活着的理由,岌岌危。
“妈妈带你去看医生,现在就去看医生。这就去看医生,这就去……”妈妈仓促且焦急。
我不知道己现在到底是什样子的,但是不用看,肯定很糟糕。
一如宫旭死后,我第一次照镜子。
那时候看着镜子里的己,我甚至不敢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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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那是不是我。
镜子里的人瘦得厉害,显得那双眼睛奇的大,我竟然硬生生把己弄成了那副不人不鬼的模样。
“拾雨,妈妈只有你,我知道你很痛苦、很难受,哪怕是为了我,拾雨,你也得好起来啊!”
妈妈带着我上车,然后踩油门朝医院疾驰而去。
第3章 你住在风吹过的白云里
01
大学录取通知书送来的那天,天气还是很炎热。
我吃了药躺在床上,试图让己睡个午觉。
那天在墓园里宫雅说的那些话,始终萦绕在我的心头,总是趁我不备就涌上来。
“如果你不知道你为什而活,那就想一想,如果死去的人还活着,他会怎活。”张医生是这对我说的。
这句话我反反复复想了很久,他是想让我将余的生命,都替已经死去的那个人活去吗?
我从未想过这样的活法,就像是我紧闭的心门,被人悄悄推开了一条缝,一抹不一样的光亮照了进来。
如果宫旭还活着,他一定会去念大学,会继续潜水。他那样温暖的人,一定会每天都活得明媚灿烂。他喜欢看天空,喜欢枕着微风浅眠,他会用认真而专注的目光看着我,这个时候我的心跳就会“怦怦怦”地加快速度。
我想过要放弃去念大学,但现在我想去那里——或者说,我一定要去那里。
我觉得张医生的话很有道理,我必须要完成宫旭的梦想,他没有做到的事,我都要替他做到。
我闭上眼睛,因为吃过了药,原本兴奋不已的大脑,慢慢地归于宁静。
没有梦,我睡得很安稳,张医生这次给我开的药很有效。
午觉起来之后,我带上相机,决定去我和宫旭曾经一起念书的高中看一看。
宫旭去世之后,毕业前的一年,我如行尸走肉一般活着。很奇怪,曾经我的成绩不上不只是中等,但是最后这一年,我的成绩突飞猛进。或许是因为除了学习,我什都没有做。所以,最后我顺利地考入了当年宫旭梦想中的大学。
我想和过去好好地告别,告别之后,就从这里重新开始。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找到了要做的事,知道了己将要面对的未来,我浑浑噩噩的脑海变得非常清明。
这一年来,我第一次感觉到了轻松,仿佛卸了沉重的行曩一般,我的脚步都变得很轻快。
现在是暑假,学校里只有准毕业生在补课。我走进学校大门,一切都是这样熟悉。这一年来,我都没有好好仔细地看过这个学校。
浓密的树荫挡住了炙热的阳光,支离破碎的光落在脚,那点点斑驳的光影,仿佛是水里泛起的泡沫。
沿着这条路一直走到尽头,就是我一年级时的教学楼。教学楼前面长了一排又高又粗的银杏树,这时节银杏挂了满树,碧绿的银杏叶分外茂密。
那时候碧天白云,风声无痕,坐在窗边的宫旭最喜欢看窗外。
我仰着头,拿着相机对着碧蓝色的天空拍了一张照片。这就是宫旭喜欢看的风景,我要把这样的风景好好记。
处非常安静,炎热的盛夏,只有知了孜孜不倦地播撒着的热情。
通向二楼的楼梯,因为用了很多年而显得陈旧,石灰墙壁也斑驳了好几块,露里面的水泥色。
我班的教室在二楼,从楼梯往左走,第三间。
教室的门没有锁,轻轻一拧就开了。放假一个多月了,桌椅上落了一层灰。我走到倒数第三排,靠着窗的那个座位,伸手按着桌面,指腹在桌板上来回摩擦,然后我摸到了两个字——宫旭。
那时候,我喜欢偷偷看他,心里喜欢得不得了的时候,就悄悄地用笔在桌面底反反复复写他的名字,写得久了,就有了这样的印记。
我蹲来,用相机拍了藏在桌面的那两个字。我擦了擦凳子上的灰尘,在我的位子上坐来。
那时候我喜欢侧过头看宫旭,他总是看着窗外面。我站起来坐到了他的位子上。明明这里没有人,明明不会有人看到我在这里,我还是紧张得手心都了一层汗。
我扭头朝窗外看去。推开窗,微风吹进来,然后我就怔住了。
眼圈毫无预兆地泛红了。
宫旭喜欢看窗外,我喜欢看着他好看的侧脸。
我以为他是在看窗外的天空和云朵,我以为他是在看着某个地方发呆,我以为——我以为他只是在看窗外。
原来他并不只是在看着天空,从这个角度以看到映在窗玻璃上的我。
我在看着他的时候,他也在看着我。
为什直到现在我才明白这件事?
那些藏在时光里的秘密,在此刻,用这样的方式赤裸裸地摆在了我的面前。
我举起相机,对着天空拍了一张,然后将映在玻璃窗里的桌椅板凳,也拍了一张。
总觉得,来这里真的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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