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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当街上开始下起小雨、夜晚总会吹起凉风的十月初,我造访了咏学的家兼工作室。这两三个月来我们的对话就像不停交替到站的火车,他在北上月台,我在南下月台,他的车到了,接着我的车到了,然後又换他的车到了。又如同有个隐形的邮差在传递我们之间的讯息,一天一封,不多也不少,我们在构造出我们身形轮廓的话题上逗留,并尝试越走越近,然而,每当我想要了解更多时,他总是报以微笑,而那个微笑圆滑又狡诈地逃脱出我的问题,像魔术师变戏法迷惑观众,像溪里的小鱼从手中滑溜溜地逃走。但有一天,他请我去他家测光,我问测光是什麽,他说是在拍照之前要先确定好补光灯的位置及数值用的,如果有人帮忙的话会更准确。

    「我会有什麽回报吗?」

    「为你做一顿饭还行吧?我厨艺不错喔。考过执照的。」

    「丙级厨师执照?」

    「中餐的。」

    於是礼拜日我撑着yan光能够透进来的伞搭上公车前往他的住处,我家与他家刚好有一班直达公车可到,二十分钟的距离不长也不短,我经过了之前任职的公司大楼,还有一家医院,跟一所中学。也经过了我曾去面试过的办公大楼。

    公车转弯驶进一条宽敞的大路,我便在那条路的其中一站下车,走两分钟就到他家社区大门口了。与此同时我也终於理解咏学这个人在这几次见面时给我的那种无以言喻的气质是从何而来的。

    这世界有两种有钱人。

    一种内心在物质层面匮乏而自卑,於是便大把大把的买着名牌,试图填满那个无底洞,然而各种名贵高价的行头在他们身上却尽显廉价,或许他们自小就是富二代,然而未经教养的审美吐露出一切的不自然,与其说是暴发户,还不如说是失去中心思想并陷入极端负面自我批判的团块。

    而另一种出生在一个不愁吃穿的家庭里,他们从小留学国外,并在国外结交跟他们相同气息的朋友,接着当你观察他们之间的互动,你会感觉到他们之间游移的气场是如何无意识地切分出「你」与「他们」的世界,因为他们从很久以前就开始过着跟你完全不同层级的生活,那种游刃有余的气质萦绕,你便知道他们与你不是同一层级的人,咏学就是这种人。

    不管如何,我在这两种人面前,就是不断工作的工蚁罢了。我的尊严毫无用处,我的浪漫t质亦总是招来不幸发生,我是大部分人的写照,我们无处安放的心,牢牢地锁在厨房的果酱罐里,放在快倾倒的五金架上,试图不摔碎自己来寻求梦想与光芒。然而光是不要摔碎自己,就竭尽全力了。於是我们只好恋ai,一次一次的恋ai,一次一次的离开别人,再被别人离开,如此一来,至少不会意识到生活究竟是既灰暗又悲惨而且可怜。

    所以我穿着绿se的洋装,过马路到他家的社区大门等待他来接我,与人待在一起的话,就会忘掉所有的烦恼。

    他来开门,我踏上h褐se的石阶,穿过中庭的喷水池与花园,凤仙花与木茼蒿接连随风舞动,绿叶衬托花瓣的柔软,在y天之下闪烁,彷佛这世界的灰暗就是要被用来衬托它们鲜彩,花朵被不知名的y影所框起,於是粉红se与紫se更深沉的印入眼帘,我的心向下一沉,因为我多麽希望自己是美丽的花,被谁给捧在心上,而不是紧紧r0un1e於手心,再拍乾净。所有nv孩都这麽希望的吧?要在没有ai情的支持下坚强的生活,需要经过多少内心拉扯与认知建立?我并不是那麽坚强的人,至少现在不是。

    他到厨房替我倒茶,接着我们一起到地下室改装的工作室准备,他要帮一个服装品牌拍摄衣服,我帮他把背景布架好,但实在太重,我只能支撑着等他来帮我,他从另一头过来帮我转开背景布的支架,拉高、延伸,我看到他锻练过的身t曲线被轻柔的包裹在棉质短袖里,小臂的刺青印在纹理分明的肌r0u线条之中,我的恋ai脑又发动了,就好像我会跟他生活在这个社区城堡之中,而我是他的谁那样,协助他的工作,像真正的情侣那样。我闻到他身上的香水味,像在森林里漫步,一种寂静的味道。

    我走到背景布前站着,他开始拍我。我看着他仔细盯着相机,调整灯光、拍摄,再指导我动作,他b着一的手势要我往他指的方向看,我不禁想,他用那只手进到多少个nv人身t里过了?我感到下t一阵ch0u搐,只好专心在拍摄上。接着他查看显示在笔电上的照片,便说:

    「帮你拍几张正式的照片吧。」他说,就搬了张椅子过来让我坐上去。

    「你要怎麽拍我?」

    「你就自然摆几个动作吧。」他拿起相机拍了几张,按钮的哔哔声响起回音,接着他又拿了底片相机帮我拍,「这个拍出来要拿去洗了才会看到成果。」他说。「过来看吧。」

    我过去看他帮我拍的成品,这一秒我觉得自己好像真的被当那麽一回事的感觉。

    「你本来就漂亮,怎麽拍都好看。」他若有似无的说。

    「真的吗?」

    「应该很多男生对你有好感吧?」

    「不知道呢。」我说完,便静默不语,所有闪过我脑袋的东西总结成一个词,浑沌,我甚至已不愿回想,若真ai一个人,真想了解一个人,就不会随意玩弄那个人的情感了对吧?

    我们视线相望,就像蒂莫西1在他家那样,咏学也亲了我。

    还是其实,我不是「那个人」,所以被如何对待都无所谓?

    「你为什麽要亲我。」为什麽我要这麽问呢?明明我是喜欢他的啊?

    「你喜欢我吗?」我点点头。

    「那就没有问题了吧?」

    「你喜欢我吗?」

    他点点头,然而我却无法安心,或许说,在面对每个男人时我从来无法安心,我显得悲哀可怜,然而却又贪心,於是才会一次次受伤对吧?如仪,对吧?你想要他,却又想要他全身心奉献於你,你怎能要求一个人做他做不到的事呢?你怎能要求男人做他们做不到的事?

    於是我闭上眼,静静让他捧着我的头亲吻。我们搭了电梯到他的房间,我抚0他柔软卷曲的长发,他的项链垂到我的脸上,我们做了我不想做的事,但又无法拒绝,可能因为我们两个都明白,这世间的感情本无纯洁可言,我们不过就是慾望驱使的动物,所以何必如此辛苦的尊崇所谓「对的事」?只要在此时此刻,他是喜欢我的,是对我有好感的,不就好了吗?

    不对,我不是要对的事,我要被ai。我不要一时之间的欢愉,而是长久的承诺,经过选择而被ai的对象。这些难道属於不该遵守的「对的事」吗?

    我的脑袋混乱,在混乱中经历一切,明天一早,我又会像往常那样,心痛、後悔、又沉溺於他的拥抱吧?还是,一下下也没关系?几次也没关系?反正像他这种金字塔顶端又有魅力的男人,我不可能会再遇见第二次了吧?至少在我的世界,是不会和他产生交集的。

    我想起了在某家茶餐厅打工过的回忆。

    那个包厢的大圆桌坐满了十来人,他们穿着我念不出来的品牌,住在帝宝、内湖或大直,散发乾净有礼的气质,全程都用英文聊天,而那个口音没出国是学不来的。我安静地为他们服务,穿梭在他们周围,他们偶尔腾出身子让我上菜的动作与意识到我存在的眼神,都透露出他们不可能会ai上我的讯息。他们聊的东西,光是语言就难以明白了,更何况内容?肯定是一些我没去过的风景以及遥不可及的职位,或者没有经济後援就无法做到的梦想。

    梦想,似乎曾经存在很久过。

    依稀记得小学一年级的课堂上,我跟同学说要当画画老师,那是我对「工作」有了初步概念後知道的唯一几个职业,厨师、老师、清道夫,我记得那堂课在问你未来的梦想是什麽?而我却回答了工作,现在回想起来,根本无法怪其他人,梦想早就在日常中被吞噬掉了。

    天花板灯在眼前摇晃,做完後彼此轮流梳洗一番,他便做了咖哩饭给我吃,那个咖哩带有辛辣的口感,h褐se的酱汁给得很足,每一口白饭都能好好沾满入口,旁边浸泡着红萝卜与马铃薯,我和咏学都是喜欢将饭和咖哩分开放的人,但是,我还是不够认识他。晚上八点,他开车送我回家,下车前,我们亲吻了一下。下次见。

    接着黎明升起,新的一周又来了,我们又回到了日常。

    ——————

    那周,我和朋友们一起去小琉球玩。礼拜五的晚上,我们驱车一路驶向东港,并在那留宿一夜,一路上,高速公路的路灯金h得不可思议,在我眼中散发着模糊的光晕。一盏一盏的,彼此间隔着适当的距离,如果我与蒂莫西们也都如此拿捏好适当距离,或许现在我会跟其中一个有善终吧?然而此时,我又思考了新的问题:我要的善终是什麽?交往然後结婚吗?如果这是善终的话,那善终之後是什麽?王子公主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当然不可能,我们只是平民,但是咏学是王子吧……至少是贵族。如果这是善终的话,我早该跟蒂莫西4结婚了吧?然而我分手了,我心中一定有什麽尚未破壳而出的答案。

    抵达东港已接近半夜一点,我传讯息跟咏学说我到了,便shang睡觉。

    隔天一早搭船到小琉球,咏学只是简单回我贴图而已,我感到心烦意乱,决定趁着机会好好远离一切。船上人声吵杂,婴儿安稳地酣睡着,彷佛这世界与他无关似的,我突然羡慕起他,撇除他今後会经历的人生痛苦外,此时此刻的他稳稳地和这世界保持适当的距离。而我已像麦芽糖般和这世界、这社会、个人义务紧紧地、黏稠地,像黏到头发那样毁灭x的黏在一起了。即便现在一时逃离城市,回去後我一定又会遇见谁,然後和谁又懊恼地缠在一起,周而复始。

    在小琉球第一晚我们去了泳池酒吧,配着酒jg,城市人躁动的交际心便蠢蠢yu动,在那里,我们和一桌当地的潜水教练们并桌,寒暄几句後我认识了叫阿布的教练,皮肤黝黑,三十三岁,老家住在三重,到这边打工换宿三个月了。我去x1菸区ch0u菸的时候,他跟了过来。

    「你这麽年轻就ch0u菸对身t不好喔。」我说。

    「我还年轻~我还年轻~」他唱起老王乐队的《我还年轻》说,「你那麽漂亮,ch0u菸对皮肤不好啊!」

    因为我已经没救了——想这麽回他但还是算了。於是我问他:「你为什麽想来这里打工换宿?很远耶。」

    「我喜欢海啊,也来好几次了。後来想说乾脆来住一阵子好了。」他从随身小包掏出七星,靠在墙上ch0u起。

    「你看星星很多很美吧。」他说,我抬头看,约莫十来颗星星在宛如深蓝墨水般的天空微小地发亮着。

    「通常男生说很美的时候只会用在nv生身上。」我说。

    「那是他们肤浅,很多东西都可以找到美的一面。」他揿灭了烟蒂问:「你喜欢海吗?」

    「喜欢啊。」

    「我觉得最美的就是海了,有个摄影师叫杉本博司,他拍了一系列的海景,很有名,他觉得海是人类最早看到的风景,而且我们现在看到的海,和以前的人看到的是同一片,所以也是千万年来人类的共同记忆。」

    「很有浪漫的意味在。」

    「也是艺术,是更深层更神圣的存在。」

    他微笑看我,我也摆着礼貌的微笑点头表示赞同。

    「你们明天有什麽行程?」他问。

    「我朋友他们下午要去船潜,我还没决定。」

    「这样的话要不要跟我去海边?中澳沙滩那。」

    「你要到民宿带我,我不知道怎麽走。」我这样回答表示答应,随後我们便结束对话回到位子。

    隔天午餐後,朋友们前往杉福渔港那搭船,我则在民宿等阿布,他来了後我们骑车前往中澳沙滩,结果去了我才发现这跟我昨天玩的立桨地点是同一个沙滩。几组客人在海上划行着,b起昨天少了许多。我们随便找了一处空地铺上毛巾,放下包包,随後我们便下海游泳。

    在接触海水之前的沙滩是刺脚的,尖锐的贝壳与小石子随着cha0汐汇聚,形成一道防线,我们穿过难踩的沙石後投入海水的拥抱,稍微游到远一点的地方,就离开局促的浪,从那看过去的海一片湛蓝,yan光挥洒在海面上,波光粼粼。漂浮在海上的时候,偶尔耳朵会被淹没而陷入无声的状态,那种时候才感受到片刻寂静。

    上岸擦乾身t後,阿布开始拿手机拍海、拍天空,还有我。yan光稍微晒乾我的头发後,他让我站到离海近一点的地方就开始拍我,我想起了那天在咏学家被拍的光景。然後想起了咏学是摄影师这件事。我端正站立在充满刺石的地带上,浪不时浸sh我的双脚。身t觉得有些温暖,但无法随便移动脚步,因为每踩一步就扎得不舒服,好像什麽光鲜亮丽的模特儿背後是靠催吐与饥饿瘦出来一样。

    我们又玩水了一阵子後,并肩坐在毛巾上看海。

    我们原本在聊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这些小事在不知不觉中在我们的周围画了一个圆圈,yan光让这个圆圈内的范围变得温暖,而我们都开始不想离开了。在这里面,我们终於开始聊起彼此的想法。

    「如果只是喜欢海的话,为什麽不去宜兰、花莲那里打工换宿?b较近不是吗?」我问。

    「太近感觉没意义啊。要去就越远越好。」

    「什麽意义?」

    「耍帅的意义。」

    「白痴喔。」

    阿布开玩笑顿时让我感到放松一点。

    「而且,你都三十三了,为什麽还要打工换宿,你原本的工作怎麽办。」基於一种对异x的好奇心,我打算偷偷试探他的背景。

    「就辞职啊。」他轻佻地回应,而我并没有得到答案。

    「那之後呢?你不可能一直打工换宿吧?」

    「你g嘛那麽担心我?你是不是喜欢我?」

    「才不是。」我开始挖起旁边的沙子,看有什麽贝壳可以捡,但我知道,我们一定是有好感才会一起来海边的。

    「反正,现在就在这边想想之後要做什麽啊、想做什麽啊。」他说。

    「你想做什麽?」

    「你先回答我才告诉你。」

    他带着狡猾的笑容说,我知道每个人都深埋着什麽压力在,但他的笑容还有幽默令人感到他的内心一定无b强壮,一定是安心的存在,他的情商一定很好,不会随便对nv人乱发脾气。我沈浸在无尽幻想之中,但是,我想做的是什麽?

    「其实我很羡慕有些人很快就能找到想做的事。」我说,「譬如说我听过有个日本人,她因为太喜欢动物了所以决定去动物园工作;还有一个人很喜欢铁道,所以就去铁路局上班。但是,我就算再喜欢一个东西,我也不会想做和那东西有关的工作,我最後还是会考虑发展x还有自己的专业来找工作,当然还是会考虑喜不喜欢,但跟我举例的那种纯粹的喜欢不一样……」我居然开始诉说我的烦恼了。

    「就像你喜欢海,所以就来做潜水教练的工作那样,某方面来说你也跟他们一样吧?不过你是短期的。」

    「不必去跟别人做b较啊,你那样考虑也没有不对,反而b较务实吧?大家几乎都是这麽考虑的吧?」他说。

    「……你不是啊。」我嗫嚅地说。

    「啊所以我现在不就辞职来思考之後的事情吗?」

    说的也是,我没反驳他。

    之後想做的事,我想要的是什麽,虽然我看似每天都在思考,但最後都没有答案。我要的是什麽?我为什麽要一直约会?明明也不是一定要有个男朋友。

    「唉!你还是先告诉我你的答案好了。」我打算搁置我的问题,要他先回答。

    「我其实也还没有答案。」他说,我感觉围绕我们的圈圈缩小了,於是我们必须靠得更近了。

    「不然,等我回三重,我们再来交换答案?」他说。

    我们就这样不知不觉约好下次见面的约定了。

    「台北不是我的家,我的家乡没有霓虹灯…」他忽然开始唱起罗大佑的「鹿港小镇」。

    「你明明就住台北。」

    「错!我住新北!三重!」他大叫,然後抓了一把沙子r0u在我头上并朝海奔去。

    「喂!」

    男生就喜欢捉弄喜欢的nv生对吧?像小学那样对吧?此刻天空突然天真无邪了。

    —————————

    「那你喜欢山吗?」我们回到民宿後,在隔壁的冰店买了冰bang吃时我问。

    「喜欢,但我更喜欢海。而且我喜欢很多户外活动,朔溪、野营、冲浪什麽的。」

    「为什麽?为什麽b较喜欢海?」

    「因为我觉得山是更高的存在,b你等级还要高那样,它会看着你,你会变得虚心,会畏惧山的力量,但海跟你的地位是平等的,它会拥抱你、接纳你所有犯过的错,然後你就此就会得到重生。」

    「很有浪漫的意味在。」我说,他笑了笑。

    「而且我试过在海里面打手枪喔。」

    「别闹了,我不想听!」

    「好啦,那我先回去了。」他吃完冰bang说,「记得喔,下次再见喔。」然後骑上车扬长而去。

    我和朋友们当天搭了最後一班船回到东港,吃了晚餐後,就一路回台北。晚上,我收到他替我拍的照片,有些把我拍好丑,我跟他说他把我拍好丑,他只是贼贼地说不会,我就长这样。莫名令人想翻白眼。

    这就是我认识阿布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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